市广播电视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和部署,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净化社会环境的坚强决心,市广播电视台发挥新闻舆论作用,积极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一)持续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宣传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树立人民群众对有黑扫黑、无黑治乱的坚定中心。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整体谋划,丰富内容,把握节奏,在全市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知晓的宣传氛围,保持全媒体、全角度、高密度的宣传频次,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关注热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开辟系列新栏目,体现扫黑除恶整改成效和群众正面积极评价,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点。在电视、报纸、新媒体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栏目、“扫黑除恶我们在行动”栏目,播出专项斗争重点报道;让人民群众看到专项斗争不是“一阵风”,而是要纵深推进并建立起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同时正面报道人民群众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线索情况,及时报道宣传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受到依法打击、基层组织作风和党员干部风貌发生积极变化、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得到清理等方面的积极反响评价,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拓宽宣传面,提高宣传效率,以提升广大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为着力点,进一步引导群众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特征、精准提供举报线索。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和网站等宣传平台,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确保群众随时能看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宣传报栏等加大对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字幕飞播,多频道在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知识手册,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提高扫黑除恶群众知晓度。
(五)加强群众举报线索核查情况反馈。跟踪报道公安系统开展的各项有关行动,向社会公布线索核查进展情况;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迅速得到受理、及时得到反馈,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情况,(报道时注重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釆取保护措施);报道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属实兑现奖励情况,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