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
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守则》的通知
现将《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人员守则》印发你们。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
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正确履行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指示,出台达标验收工作相关的制度、方案,指导全区达标验收工作的实施及沟通协调,以进一步推动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
二、议事内容
1、学习贯彻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讨论研究达标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措施意见。
2、讨论审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发展的规划及其总体实施方案、确定达标等级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意见。
3、讨论审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的重要活动、重大措施和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
4、讨论审定需要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5、讨论加强验收领导小组工作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小组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6、审议领导小组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情的处理意见。
7、决定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奖惩事项。
8、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三、议事的形式
1、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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