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为了搞好我镇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档案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规范标准。
二、负责草拟我镇档案工作的有关业务材料。
三、负责我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对我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五、负责我镇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编研业务,编写一定数量的文字资料,主动为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七、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熟悉我镇档案的内容与成份。
八、档案工作成绩显著的,由镇年终考核时给予奖励,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文件材料归档既是文书处理工作的终点,也是档案工作的起点,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档案的质量、保管和利用等一系列工作,为我镇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我镇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反映职能活动,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归档时间:(1)文书档案,实行随办随归或年终集中整理归档,每年二季度前将上年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2)会计档案,由财会部门整理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并由其保管满一年后,再向档案室移交;(3)声像档案,随时向档案室移交;
三、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能准确反映我县司法行政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2)归档文件的字迹、载体必须适宜于永久、长期保存,凡是用铅笔、园珠笔、复写纸、红墨水、彩色笔书写,字迹易褪变、扩散的文件材料而且又没有打印(油印)件的均应复制后归档;(3)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4)归档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为维护档案材料的安全,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坚固适用,具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功能。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查档人员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三、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所利用的档案不得转借和私自影印、翻印、复制,未经许可不得公布档案内容,不得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涂改、加注标记(图点、批注、勾划)档案。
四、档案工作人员对借阅利用的档案,归还交接时要当面点清、检查,以监督档案是否受损,如有损毁,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