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档案审核工作意见
县委所属各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部决定在3月至9月对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全面的审核工作。为扎实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有效提高干部档案整体质量,按期完成干部档案审核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审核工作的原则
审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干部档案记载情况,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审核认定的结论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审核后的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真实,信息准确无误。
二、审核内容与方法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2、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
4、档案中有无错装、混装的材料;
5、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6、对照《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主要检查验收项目标准及处理办法》,做好材料补充收集和整理工作。
审核要以《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表》为轴线,细致审核干部档案中的学历、学位、入党、职务、职级、年龄、奖惩等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干部学历、学位、职级、工资等信息发生了变化,材料是否及时收集归档。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补充收集归档后进行整理装订。对审核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由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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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工作的要求
这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缺失材料的收集补充工作量大、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力查找我部要求的缺失材料,保证材料收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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