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调整和充实*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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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兼任。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发展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产业是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成长性好的产业,是兼具经济产业和社会功能双重特性的产业。各区(市)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当作旅游产业发展的生命线。
三、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县旅游局一把手、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旅游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问、负总则,并且层层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分级负责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做到一把手总负责,严格按照市旅游局与旅游企业签订的《涉旅安全生产责任书》规范经营,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长抓不懈。
五、明确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市旅游局安全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健全完善我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旅游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涉旅安全监管,遏制涉旅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发展。
(二)区(市)县旅游局安全工作职责。
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区(市)县政府和市旅游局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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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经营,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旅游企业及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
特此通知。
二〇〇*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