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意见
一、加强档案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1、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形成由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体系。要把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日程,把档案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之中。
2、各中学、直属小学、学区、乡教委、幼儿园、直属单位要设立档案室,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兼职档案员。学校档案室可成为学校单列处室,或由校长办公室领导。档案室既是学校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理的部门,又是利用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具备条件设立档案室的一般小学,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文书、实物、设备等各类档案实行专柜管理。
二、优化档案队伍,提升业务能力
3、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档案事业,责任心强;要有现代化办公的能力和技巧,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档案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坚持参加区教委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经培训合格后由区教委统一发放上岗证。
三、注重设施建设,保障工作开展
5、配置档案室的单位,要留有档案发展余地。设立档案专柜的小学要保证专柜数量充足。档案库房管理要达到“八防”标准,切实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水、防尘、防污染,确保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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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1、各单位要根据区教委下发的《*区中小学档案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制定自查方案,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要积极配合协作组的档案互查,正确对待协作组的考核结果。积极主动地迎接区教委协同区档案局的抽查工作,做好检查工作预案。要与区教委档案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12、各单位要在执行《*区中小学档案管理百分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对照《*市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市级先进标准》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早日达到“市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意见》,区教委每年将对各基层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如发生档案事故,取消该单位年度档案考评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章《罚则》的规定,视情节的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