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关于震灾安置意见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将文化恢复重建与当地政府重建规划相结合,与贯彻*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相结合,突出受灾地区文化恢复重建工作,重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均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地震灾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促进城乡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20*年10月前,通过采取建立临时文化活动室、组织流动文化服务等措施,在受灾地区过渡安置集中居住区域建立和完善过渡性文化服务基本功能,满足受灾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到2010年,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要按有关标准基本完成受灾地区主要文化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其余区(市)县按照“十一五”规划,基本实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3年前后,通过倾斜发展、重点扶持等措施,使受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步发展,使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形成支撑体系,使文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文化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文化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文化发展整体实力居中西部地区领先地位。

二、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好、实施好灾后文化恢复重建规划

1、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受灾地区文化部门要迅速抓好健全组织和恢复队伍工作,指导、协调和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健全组织机构,在短时间内落实生活保障,建立临时办公场所,恢复正常办公秩序,重建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创造条件开展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相关的群众文化活动。

2、做好灾情评估统计。要主动、客观、全面、准确地做好灾情评估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文化图书、器材设备的抢救工作,加强公共财产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认真组织震灾损坏建筑设施的安全评估工作,对受损轻微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修复并对公众开放服务。

3、科学规划恢复重建。按照市政府和省文化厅的要求,以及“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工作思路,确保灾后“两馆一站一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恢复重建纳本地恢复重建规划,通过重新规划,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在满足基本功能和需求的基础上,着眼长远,提高档次,即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又要发挥自力更生的精神。

(二)继续以推进“五项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过渡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保证“两馆一站一室”建设到位。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抓好过渡安置集中居住区的配套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间文化需求。受灾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大邑县要把“两馆一站一室”纳入灾后重建统一规划,早日完成达标建设;其余区(市)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在20*年6月前完成全市文化馆达标建设任务,20*年12月前完成全市图书馆达标建设任务;20*年,要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村文化活动室基本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基本实现“一人一册”。“十一五”期间,要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体制。

2、推进城乡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工程、数字化图书馆工程。*图书馆要抓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县支中心建设,确保网站内容、网站容量和网络传输速度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0*年前,全面完成县级支中心建设,配合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的推进,在100%的乡镇(街道)、70%的村(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继续按照“公益事业,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思路,深化全市农村电影改革,20*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数字电影全覆盖,实现每月每村、每个过渡安置点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并初步建立起市场化运行机制。20*年,完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并实现全市所有图书馆数字化联网,数字图书馆读者点击率每年上升20%。

3、推进城乡文化带动工程。继续深入做好送文化下乡和扶持城乡特色文化品牌工作。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大邑县今年重点完成过渡安置点公共图书流转点建设工作;其余区(市)县继续推进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图书流转点工作,确保到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8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图书流转点。继续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举办“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风情节”,在九区和高新区举办“文化*—大型广场文化活动”;继续实施电影木偶皮影进校园、专业院团进乡镇、慰问演出进工地、高雅艺术进社区等活动;各区(市)县继续打造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把丰富受灾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点,既坚持送文化服务到临时安置点,又积极组织受灾地区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通过调演、比赛等形式,培育一批民间文艺骨干队伍,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文化系统新农村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地保护和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筹备工作。完成“三个集中”工作的保护地域风貌、历史遗存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力争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创建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保护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扶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拳头产品。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院。2010年前,完成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和规划。借助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风情节的契机,包装、展示和推广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资源。

5、推进城乡文化人才培育工程。按照城乡文化人才队伍培育工程的要求,通过下派挂职、上调锻炼、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到阵地有人管理,活动有人组织,作用得到切实发挥。震灾受损严重的地区,要把培养文化人才作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培养一批文化骨干,带动群众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

(三)以弘扬时代主旋律为主线,大力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1、抓好文艺创作演出。各国办、民营文艺院团在抓好年度艺术创作生产的同时,结合“5·12”汶川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灾工作,积极创作生产一批反映人民群众重建家园方面的文艺作品,弘扬不折不挠、团结互助的伟大民族精神,唱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时代主旋律,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认真组织实施惠民演出工作,使“众志成城、重建家园—我们在一起主题文艺慰问演出”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各区(市)县特别是重灾地区文化部门开展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工作指导,各区(市)县要注意积累创作素材,抓好创作生产,积极用新创节目为群众演出,提高本地文化活动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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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震灾过渡期的各项工作,市文化局成立“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文化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协调等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过渡期文化建设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宣扬在此次抗震救灾所形成的“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树立宣传文化系统的先进典型,用抗震救灾精神鼓舞士气和斗志,积极开展工作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快速发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各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加强目标管理督查,狠抓工作落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地震造成的工作影响,推进我市各项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