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
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五、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后,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连
2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销毁清单,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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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荣誉实物档案即我公司在各项工作中获得的以实物形式记载和反映的荣誉物件,包括奖状、奖杯、锦旗、奖牌、证书等。
二、档案室有责任监督、检查、指导并协助各单位、科室做好荣誉实物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荣誉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一般定于次年一季度末,对还需在指定地点存放的,可先将目录交档案室。归档时,需由移交单位或科室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经档案室查点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后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