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及中央和我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文化局决定,自2009年3月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深化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希望工程,文化部门责无旁贷。近年来,全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文化市场秩序逐步得到规范。但是部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干扰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巩固已有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法手段,务求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网吧、娱乐场所为重点市场,以“五一”、“六一”、“十一”、寒暑假为重点时期,通过强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等措施,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网络更加健全、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的目标。
二、加大网吧管理力度,重点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格审核把关,严控网吧总量。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文化厅批复的网吧布局规划方案审批,坚决杜绝超指标审批问题,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着力推动现有网吧连锁化经营,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
(二)坚持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次接纳1-2名未成年人的,处以1-1.5万元罚款;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万元罚款;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或连续两次接纳未成年人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万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或连续3次接纳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各县(市、区)要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严重的网吧,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实施技术监控,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省、市、县三级网吧技术监管平台建设,按照省文化厅要求,今年5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技术管理网络全面对接任务,完善监管软件功能,即时监管、有效监控、屏蔽有害信息和不良游戏的传播。督促网吧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使用合法影视作品和游戏,严厉打击因网吧经营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者可以任意下载、使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等有害信息内容。通过打击下载、使用、传播这些有害信息的经营行为,消除存在着的文化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内容产品。
三、加强演出、娱乐市场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一)强化演出市场管理。加强对演出活动的审查和监管,防止出现低俗、色情、淫秽内容,取缔非法演出。加强对农村庙会演出的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庆典、商业促销等活动进行的违法或内容不健康演出活动。
(二)规范娱乐市场秩序。将强化监管与有序放开相结合,认真做好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依法开展游艺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工作。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游艺娱乐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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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净化社会环境环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按照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各县区要经营性地深入辖区文化市场暗访和督导检查,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问题公开曝光、集中整改,对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造成市场混乱或发生严重问题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积极合同工商。公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游戏厅、歌舞厅等非法娱乐场所;对在市场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黑网吧,要及时局面通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取缔;会同公安、工商、电信管理等部门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的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广泛公布12318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提前介入、注重实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控的严密管理网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维护文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