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责任型广电的实践与思考

2011-5-119:53:47

河北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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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的《学习与研究》(2011年第4期)刊发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慧同志的署名文章《建设责任型广电的实践与思考》。该文从“深入学习领会,从认识上把握责任广电之本;强化队伍培训,从思想上筑牢责任广电之基;做实„新闻立台‟,从内容上夯实责任广电之体;积极改革创新,从机制上探索责任广电之路;转变行政职能,从管理上确保责任广电之效”五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河北广电打造责任媒体的实践与思考。现全文刊发。

建设责任型广电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广播影视从体制改革到三网融合、从制播分离到新媒体新业态,也进入到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期。但是广播电视作为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本质属性没有变,“方向明、立场稳、走正道”的要求不会变。面对新形势、新使命和新任务,河北省广电系统着力打造“责任型广电”,努力以一个负责任的主流媒体形象,给广大受众留下整体认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持续推进责任媒体建设的信念。

一、深入学习领会,从认识上把握责任广电之本

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化精品,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李长春同志指出:“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功能,是优秀文化产品的根本价值所在,是广大文化工作者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媒体工作者要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始终牢记我国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根本属性,深入领会媒体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及其根本要求,自觉把握方向、加强引导,生产和传播高质量、高水平、高品位的文化精品。

“引导社会”,要求媒体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现代社会中,大众媒体的意识形态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和维护社会思想的同一性上。媒体可以通过对传播的内容、语言和过程的控制,影响人们的思想、心理,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最终推进社会意识的一致化和思想的规范化,使个人和社会承认既定意识形态的权威,并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服从于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当前,我国广大媒体工作者履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赋予的职责,就要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宣传工作的首位,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深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真实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反映社会发展要求,引领社会发展方向;不断强化传播能力,自觉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爱国智慧和爱国力量汇集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来。

“教育人民”,要求媒体必须坚持不懈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目前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形势下,更需要媒体工作者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自觉在思想文化生活中树立主导性的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推进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念、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良好文明风尚。在传播和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的同时,努力改造落后文化,自觉抵御腐朽文化,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推动发展”,要求媒体必须以优秀文化产品凝聚力量。优秀文化产品对于陶冶人们的情操、影响人们的思想,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生产和传播优秀文化产品,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增强全社会的精神力量,是媒体的重要职责。媒体工作者应当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能给人以深刻启迪和审美享受的精品力作,表达真善美的主题、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让人们增长知识、愉悦身心、陶冶人格、鼓舞斗志,进而形成全社会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强大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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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宏观管理。强化依法管理,紧紧抓住准入、监管、查处、退出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依法做好宣传导向、播出机构、频率频道、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各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和减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法规建设,根据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对不适应要求的现有规章文件尽快补充完善,努力提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近两年,河北省广电局先后制定完善宏观管理政策80余项,提升了宏观管理水平;面向全省广电系统制定实施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责任型广电”的实施意见》,并努力把软要求变成硬措施。局编委会在评审节目时,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担负社会责任作为评审的首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导向有问题的节目,再吸引眼球、收视率再高也坚决拿掉。

二是树立“民生广电”理念,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听广播看电视今天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民生性已经成为广播电视一个基本属性,广播电视工作也成为民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我局大力倡导树立“民生广电”理念,加快构建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如期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010年,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32%和99.2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民心工程的实施,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的基本权益,也让人民群众长期得到了实惠。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通过健全手段、全面监管、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问题,实现管理的全覆盖、高水平,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对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节目必须坚决关停,在导向问题上丝毫不能含糊,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