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原则和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围绕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城区经济和谐发展。
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2)真实公正。(3)注重实效。(4)有利监督。
基本要求。(1)提高工作效率。(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强化对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商务局党组书记赵金生、局长王淑侠为组长,副局长张速风、林松,局长助理彭思立为副组长的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事项的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制度。
1、提出。依据《2004年北京市民主评议政风方案》第二项内容中“实行政务公开情况”所列事项,重大(或重要)公开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科室提出政务公开意见,提交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一般性内容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员提出意见,报请主管局长研究确定。
2、审核。凡须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和内容,必须经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批准并报区法制办备案。须向社会公开的一般性内容,局领导小组审核后直送发布,同时备案。
3、公开。须公开的内容确定之后,送区信息办或法制办进行发布,同时在商务局的网站上进行发布。须公开的重大或重要事项,自内容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须公开的一般性内容,自内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因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不及时、不准确或责任心不强等造成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错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
2、年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年底工作考评挂钩,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不合格的科室年底考评时不得被评为优秀档次。
商务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的民主意识、为民意识,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使得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更深入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