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说明

1.年月日。填写供货方填制该酒类流通随附单日期。

2.编号。酒类流通随附单自带编号,无需填写。

3.购货单位。填写购货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4.联系人。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电话。

6.品名。按“酒类品种度数+酒类品牌”填写,如“52°红星二锅头”。

7.规格:按“1×每包装箱内瓶(盒、桶)数量×每瓶(盒、桶)净含量(ml)”填写,如:“1×12×500ml”

8.单位。箱(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可直接填写“瓶”、“盒”或“桶”)。

9.数量:填写箱数(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填写“瓶”数、“盒”数或“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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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发货人。填写售货单位库房发货人姓名。

20.承运人。填写承运司机姓名。

21.车牌号。填写承运车辆的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