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优秀范文5篇]

桃发[2011]号

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湘市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

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桃林镇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实现我镇招商引资新的更大的突破,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领导、相关站所单位,各村、居委会。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到位内资3000元。

三、考核评分办法

本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分三项考核指标。

(一)基础工作(30分)

1、招商活动组织工作计10分;

2、招商统计工作计10分;

3、项目服务工作计10分

(二)项目质量(30分)

1、新引进项目土地利用率达到50万元/亩的计10分,每降低10万元/亩,相应减0.5分

2、新引进项目对本地就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全镇平均水平的计10分,每低于全镇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相应减0.5分

3、新投产工业项目税收贡献率达到5万元/亩年的计分。每降低1万元/亩年,相应减1分。

(三)资金到位(40分)

到位资金是指当年项目或历年引进项目本年度实际到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1、完成目标任务的计满分

2、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任务实际完成的比例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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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金分配比例为。引进项目有功人员60%,主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功人员20%,负责协调的有功人员20%。

凡成功引进其它投资企业落户桃林境内的,由党委政府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附。2011年各单位招商引资项目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