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山水业主装修手册》招商方案
和馨佳园(一期)小区
装修手册
(装修必读)
湖南六建兴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制
目录
第一章概述…………………………………2
第二章装修手续的办理…………………………3
第三章装修设计注意事项……………………….5
第四章装修施工时间…………………………..7
第五章建筑材料运输…………………………..8
第六章装修施工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9
第七章装修户保险……………………………11第八章装修违章处理细则………………………12
第一章
概述
目的:
本手册依据建设部【2002】
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制定,旨在向全体业主提供有关本住宅区的装修手续、规则的说明,协助您顺利完成二次装修的工作。目标:
二次装修工程是集建筑结构、设备安装、人文环境和谐的综合改造项目。为保证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维护楼宇外观、结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及水、电、气、热系统不因装修工程而致受损,以最大限度减少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及干扰而进行的质量控制。由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全体业主监督本手册的实施。咨询:
业主关于二次装修的问题,请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您将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复。特别说明:
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批准,任何户不得进行室内、外施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在户装修期间进入施工单位现场检查。
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业主整改违反装修标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物业公司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切断水、电供应等一切适当的措施,以制止上述行为违规装修施工户的施工行为,而无须对任何后果负责。
注:上述行为依据见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第110号文件)
第二章
装修手续的办理
2.1装修公司的要求:
2.1.1装修公司营业执照:
受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应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业执照
2.1.2装修公司资质等级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2表格文件:
2.2.1物业公司向业主、装修公司提供以下文件:
装修手册、装修委托书、施工保证书、装修管理协议、二次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厨卫防水初验确认书、施工开工证、装修流程图、户型图、装修申请表
2.2.2装修公司交予物业公司以下文件:
公司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修委托书、施工保证书、装修管理协议、二次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厨卫防水初验确认书、施工开工证、施工现场负责人责任书、装修申请表(以上文件签字盖章)、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表、装饰装修图纸一式贰份(包括平、立面图,电气线路图、给排水线路图)
2.3图纸:
为方便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已备齐本住宅区房屋结构、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图纸,供您随时查阅。如遇疑难问题,我们与您一起,与本住宅小区原设计单位联系。
2.4相关费用:
2.4.1装修保证金(人民币)。每户2000元,装修完毕,经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2.4.2装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每户每建筑平方米0.02元/天。
2.4.3装修垃圾处理费(人民币)。每户每建筑平方米2元;如拆除非承重墙体,则按25元/平方米加收。
32.4.4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
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出入证押金25元/个.人
开工证押金20元∕证
◆提示。装修完工后凭收据和原证退还押金,如丢失不予退还押金。
2.4.5租用
灭火器租赁使用费1元/个/天
灭火器租赁押金100元/个
装修完工后凭收据和原物退还押金2.5申请回复:
管理公司物业公司收齐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将及时组织工程部装修监管小组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2.6装修方案修改:
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需对原装修设计方案有修改之处,应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物业公司重新备案。
2.7装修验收:
装修完毕后业主应提前3日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物业公司将协同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进户内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检查,并三方签字确认。如有验收不合格项应限期及时整改,物业公司进行复验。验收前施工方应将相关的过道/电梯间清扫干净。
第三章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3.1土建工程系统:
3.1.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改动原设计的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1.2请确认增建工程及改装项目符合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如事前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未向物业公司备案的施工行为,须恢复至原来状态,一切所需费用,均由业主及装修单位承担。
3.1.3楼宇外墙属公共部分,为维护本住宅区外貌美观整齐,未经物业公司书面确认,业主及装修公司不应拆改或破坏任何楼宇外墙、或将任何窗户加大或封闭、空调机位改装,不准加设外凸防盗网/防盗窗、遮阳蓬、晒衣架、花棚、天线、招牌等其他有损楼宇外观的行为。
3.1.4各户结构内的承重墙、梁、柱体,不得剔槽、打洞。
3.2电气系统
3.2.1每户用电容量设计不应大于原设计用电容量(每户原设计用电容量为10kw)。
3.2.2住宅户内已装有充足电源插座,业主如需更改电路、增加负荷或安置大型用电设备,应报物业公司备案。
3.2.3户内照明、插座回路应均匀分配,不应在一个回路内带过多电气设备。
3.2.4顶棚穿线应有金属铁管,做到良好接地,铁管与铁盒采用扣连接,地面穿线应用符合要求的管材。
3.2.5户内所有照明、墙插不应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加装线盒,接头应达到接触良好。
3.2.6开关、墙插的移位、增加、拆除应提前报物业公司。拆除线管的电线应抽出。
3.2.7所有电线管路在铺设时,应避开燃气、热水、供暖管道,或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3给排水系统
3.3.1业主如需改动上、下水管路、供暖、热水管路,应事先在物业公司备案。
5管道节门、接口处在装修遮盖时,应预留出足够尺寸的检修口及维修空间。
3.3.2装修时业主应自己负责户内的舒适状况,但不得妨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
3.3.3装修时不得私自更改供暖管线和移动、改拆暖气系统、阀门、管道位置,
不得包封室内天然气设施及管线,阀门、管件检修口应按规定预留维修空间、便于避险和抢修。
3.3.4因业主装修原因造成采暖效果差,室内温度不能达到国家规定供暖标准(16℃),或供暖设施及管线跑、冒、滴、漏等情况,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如业主委托,在可以修复情况下,物业公司组织给予修复,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业主承担。
3.4供冷系统
业主安装空调机,应按预留位置固定。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管需接入指定位置,禁止直接引至户外。空调管应从预留洞引出室内,不应重新在墙体上打眼(楼体为外墙内保温)。
3.5其他
3.5.1业主不应私自改变入户门形状及开启方向,防盗窗安装为内置式。
3.5.2业主不得私自拆改、移位暖气、燃气管道、计量表、阀门等燃气设施,所有改动由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审批施工,并至物业公司备案。
第四章装修施工时间
4.1工作施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20:00时;其他时间禁止施工;4.2节假日施工时间:
周
六、周日施工允许时间为:
早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特别说明:
入住初期大规模装修期间施工时间可适当放宽;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
第五章建筑材料运输
5.1施工材料运输:
5.1.1所有建筑装饰材料应装袋运输(板材除外),运货车须在指定区域装卸。装饰材料应集中堆放,不得占用公共通道、走廊、电梯厅、庭院路等。
5.1.2运送装修材料、工具必须使用电梯时,载重量不得超过电梯允许最大载重量的80%,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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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4.5装修施工人员私自拆除、穿洞于承重墙体、楼板、地面,破坏预埋管线。
8.4.6装修公司私自改变本装修户外立面设计、颜色、用料与原建筑风格和外观不符,接受违章处理并恢复原状。
8.4.7装修公司占用、损坏本小区的共有共用部位,私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及通道或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接受恢复原状并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