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职能配置制度
**市商务局(粮食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定全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
(三)指导、协调全市外经贸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建立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和援外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本市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协调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六)负责粮食流通、酒类流通、食盐流通、畜禽屠宰及肉品流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级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和安全储藏的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收购和销售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研究拟定本市会展经济的规划和计划,拟定各类商品和技术展览展销活动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推广,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粮食局)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翻译、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商贸、粮食行业的职工培训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专项资金的核拨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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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59名。其中。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0名,暂按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