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积极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全力打造省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任务分工
1、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围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应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到日常、落到实处。强化勤政、务实、尽责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窗口服务要做到热情周到、务实高效、群众满意,并随时接受省软环境办的督查和明察暗访。(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3、持续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吉林省口岸办公室)
4、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逐步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吉林省口岸办公室)
5、提升招商引资服务水平,完善投资促进项目库、资源库和活动库,形成项目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招商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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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相关处室要对照任务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每季度上报本处室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政策法规处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工作总结及涉软案件情况报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12月15日前,各处室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和相应细化工作进行自查,报送相关情况、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取得的经验等内容,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同时各相关处室要指派专人负责准备相关工作材料,接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