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体会与建议
一、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四个“差”字。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形成共识,有的领导认为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组织部门的事。有的县机关部门推诿人员派不出,或者派几个不得力干部凑个数。个别乡镇在工作安排上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完全等同于驻村干部,弱化了指导员的指导作用。有的村把指导员当作上级下来的“钦差大臣”,造成很大压力,有的村看作上级下来“项目总管”,认为有钱有物有项目就行,来不来人没关系。有一些指导员把下派农村当作是“镀金”“度假”或“受罪”,工作不深入、被动,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指导员的作用。
2、工作开展上存在差距。乡镇、派出部门之间在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政策的落实、管理措施的制定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
3、管理机制上存在差异。虽然县里出台了管理办法,但是还缺乏考核挂钩的硬性规定,执行起来比较宽松。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的流于形式,工作监督管理和信息传送各地参差不异。
4、完成任务上存在差别。尽管指导员六个方面工作职责十分明确,但未能很好地结合“三农”工作的重点和当地实际,有的指导员在具体工作中摸不准门路,干没方向,干没力度;有的“越位”,发号施令;有的“缺位”,不闻不问;有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年轻缺乏工作经验,进入角色慢,工作能力不强,完成工作任务不及时。
二、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体会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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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完善制度,健全指导员奋发有为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和考勤考核制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确保指导员的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健全例会交流制度,形成指导员的互学互帮机制。要建立巡视督查制度,开展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还要建立召回重派制度,对工作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度、工作难以胜任的指导员,要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派。
4、强化锻炼,进一步提高指导员队伍的基层执政素质。各指导员要把下派到村工作作为自己增长才干的良好机会,强化锻炼,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安心工作,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业务素质。还要把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针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为农民群众的良好服务,树立威信,不辱使命,并走出自主创新的路子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素质。同时,还要注重形象,廉洁自律,为党争光添彩。
5、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和晋级农村工作指导员。其乡镇、县派出单位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更加重视和支持指导员,真正把优秀人员选出来、派下去。强化用人导向,对出色完成工作、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同志,要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和晋级,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