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正义-一五○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思考

十四)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闵行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与闵行区经济社会相适应现代都市现代农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

1.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招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促进耕地的规模化、企业化经营。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保护农民利益,设置最低土地流转费指导价,为每年1000元/亩,土地流转收益全部补贴给农民。

2.建立土地流转补贴机制。在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对在本区内流转土地达到规模要求(粮食3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他农业种植100亩以上,养殖业50亩以上),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最低指导价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享受区财政每年每亩500元土地流转补贴。对适度规模经营(粮食1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他农业种植30亩以上),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最低指导价的,按每年每亩300元标准予以补贴。对过去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价格低于现定最低土地流转费指导价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补贴按差额部分直接给与农民,但差额最高不超过补贴限额。对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的涵养林、片林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养护物化补贴;对其他的一般公益林由区、镇两级各按50%给予每年每亩1000元的土地流转补贴和每年每亩300元的养护物化补贴。

二、培育高效益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实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3.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凡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农业主管部门认定规范经营的,由区财政予以补贴奖励。

4.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提升农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闵行区现代农业建设。在闵行区注册成立的各类农业企业,凡符合闵行区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区财政予以扶持;农业企业需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添置设施设备的,均可通过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并经专家论证通过获得资助,区财政给予30%—70%的补贴。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项目上需要特殊支持的,可经区农业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后给予重点优先支持。

农业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临时性收购和初加工用地,可按适当比例(每亩6平方米)视作农业生产库房用地,但选址要符合镇农业部门产业规划,并经区农业主管部门确认以后,向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加大综合直补力度,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5.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内容参照闵府发[2008]17号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标准执行

6.加大农民直补力度。对本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现有每人每年补贴600元的基础上每年环比递增12%。

7.实行粳谷收购补贴政策。在本市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对本区粮农交售的粳谷,给予每吨60元补贴,充实区级粮食储备。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8.以全区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托,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规模化地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粮田在每亩1200元建设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亩3000元;设施菜田在每亩6500元建设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亩8500元。重点建设农田道路、灌溉渠道、农用库房、土地整理等基础性设施。镇级以上粮食、蔬菜良种繁育基地按上述标准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费用由镇财政承担。推进规划保护的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对规划保护的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拓展生态型休闲垂钓功能,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财政给予50%的补贴。

五、加强现代农业装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按照三年内全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蔬菜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的目标要求,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对粮食、蔬菜生产机械的更新添置,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分别配套补贴到70%、60%;对列入市、区重点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其中插秧机由区统筹配置,区财政100%补贴;对林业养护社的林业养护机械由区财政补贴50%。对引进的试验性新型农机具,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在现有农机服务合作社区域内,设置农机修理和配件供应点,区财政给予50%的开办补贴。实施水稻机械化作业区财政全额补贴,对蔬菜生产机械作业补贴另行研究。

10.加强和完善以节水排灌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菜田微喷滴灌建设项目,区财政补贴70%;新建管棚设施,区财政补贴50%;鼓励规模以上农业企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按50%给予补贴

六、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11.建立农业科技稳定投入机制。依托区域内的高校、科研资源,开展院(校)合作,重点围绕“杂交粳稻、航育蔬菜、花卉种苗、优质种猪、特种养殖”等优势农业种源的优化开发,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区财政每年安排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投入,对引试种、育繁技术研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全面提高农业新品种、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水平。依托闵行农业和绿化网,扶持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农信通”和农业信息点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搭建为农民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的服务平台。

全面实施良种工程,发挥良种增收潜力。全区推广的稻麦生产良种,按照科学用种的要求,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效潜力。对列入市级示范推广的蔬菜生产良种实行统一供种,区财政给予50%的种子价格补贴。

12.加大农业科技人员为农服务力度。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创新,重点培育区、镇二级农业推广体系,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对长期在农村进行科技下乡入户,并取得显著成就的农业科技人员,在职称聘任上予以优先。

七、加强新型农民培训,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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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7日)

闵府发[2008]18号

闵行年鉴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