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价格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我县农村饮水价格情况,规范供水价格秩序,近日,我们深入**等7个乡镇,对农村饮水价格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鄂西,属**江汉平原过渡的低山丘陵地带。全县行政区划分为六镇一乡,***个行政村(**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其中农村人口**人。据水利部门数据显示,“***”期间,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共解决**人(含农村学校****人),建设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处,**人,总供水能力1.1894万吨/日,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实际完成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省级配套**万元,县级配套**万元,群众自筹**万元。**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处,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处,解决了*个乡镇**个村**所中小学****户**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投资***万元。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的供水能力、实际供水数量、供水人口、投资主体、上级补贴、管理模式等;运行费用和价格情况,包括电费、人员工资、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等各项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缴纳的各种税费;农村饮水工程水价收取方式、收取标准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电价情况,包括农村饮水工程电价执行类别和具体水平等;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模式、管理人员数量和工资水平、管网漏损率等。因供水模式的差异,其情况也各有不同,但农村用水户用水量低,管网长且损坏严重,漏损率大,运行维护费用较高,管理人员少、工资低,水费标准偏低,收取难,经营管理举步为坚是普遍反映的问题。
二、目前农村饮水价格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在农村饮水价格监管方面,我们价格部门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价格部门监管农村饮水价格的范围有限。目前只监管了县城自来水公司直供到村、乡镇自来水厂直供到村和民营公司管理的水价,故我县的农村饮水价格管理有些混乱,存在政府定价、协商定价、村民自制定价三种定价方式。而且自**年我县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来,从未对农饮水价格进行过检查,供水企业或村集体大多自己管自己。
2、农村饮水价格偏低。据调查,全县农村饮水价格无论是那种定价方式,基本水价均在1元/吨至2.5元/吨之间,且绝大多数村民自制定价都在1元-1.5元/吨,收支难平衡。
3、除县城自来水公司直供到村的水价公示基本规范外,其它几种供水模式(乡镇自来水厂直供到村、村民自建自管、民营公司管理、村集体管理)基本没有价格公示。
4、时有价格举报投诉。主要是供水管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矛盾、不能直抄到户而由用户平摊水费等引起的举报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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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合理确定水价,补偿经营成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自****年实施以来,由于一直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造成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到供水工程的运营效益和用水户的利益。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等原则,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水价标准,形成群众能够接受、供水工程能够持续运营的水价机制,最大限度的让群众得到实惠。
2、出台优惠政策,降低用水负担。考虑到农村用户经济承受能力,在目前农村饮水价格偏低、运行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用电、用地、税收等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部门联动,实现有效监管。农村饮用水价格的高低,不仅关系农民切身,而且也影响到供水企业(村集体)的经营利益,水利、物价、财政、卫生等部门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一方面在统筹考虑、合理分摊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水价;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的调研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