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前期筹备工作通知
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今年4月1日将开始全面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关于做好水利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有关要求,区组建了水利普查机构,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选聘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进行了培训,开展了调查对象基础名录等前期准备工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区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度仍较慢,与上级的总体进度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圆满完成区水利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水利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本次水利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年,国务院决定用3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旨在全面查清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进一步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深入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最终建立起国家基础水利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区属于水资源缺乏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调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们要抓住国家水利普查的机遇,全面查清全区水利基本信息,从而为谋划区水利长远发展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
二、全面落实水利普查经费和设备
普查经费的落实和规范管理使用是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根据国发〔〕4号文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分别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的要求,各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实际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科学合理安排水利普查经费。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一是购置普查所需的gps定位系统、现场留存影像资料的数码相机以及对已填报普查表处理的扫描仪、打印机,监测设备流速仪及计算机数据录入设备等;二是普查机构运行费用,包括普查人员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面。各镇、办事处要确保在4月1日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开展前足额落实经费,配备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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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水利普查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水利普查所需农业、经济、土地、统计等基础资料的整理和提供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普查保密协议要求,落实和配备好基础资料、数据的保密处理等工作。同时,由于专业技术设备短缺,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提供普查所需专业技术设备,实现资源、设备共享,确保普查保质保量完成。
六、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月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各阶段普查工作动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区水利普查信息报送制度要求,于每月末,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等以信息形式上报至区水利普查办(区水利局512办公室,传真:)。区水利普查办要加强监督、指导、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向上级普查机构进行汇报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