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气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乌拉盖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区红十字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的知情权,规范红十字会新闻发布程序,加大红十字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接受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的监督,牢牢把握突发事件媒体应对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管理区红十字会新闻发布制度的组织机构,由管理区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组成。

我会设新闻发言人1名,原则上由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必要时由会长担任。

乌拉盖红十字会新闻中心由红十字会会长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全局性、阶段性新闻宣传工作的研究和策划,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具体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每季度拟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全会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提出对外发布的基本意见和宣传口径,制定新闻宣传要点。

(二)确定新闻发布主题和新闻发言人。围绕全会工作重点和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每次发布会的宣传主题、重点及发言人。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是加强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认知红会工作,增强社会影响力。

(三)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方案涉及发布红会重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政策、主张、主要措施和方法;通报红会重大会议和活动情况;研究策划发布流程,商定新闻发布的时间、基本形式、范围规模等;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

况,解答记者及民众关心的问题,表明红十字会的意见、观点和主张;预报下一阶段宣传重点等工作。

(四)对涉及的重大问题或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可随时召开协调会议,对新闻发布及时做出安排部署,研究确定红十字会对突发事件的观点与态度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及要求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新闻发言人负责红十字会的新闻发布工作,代表红十字会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会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红十字会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红十字会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2、新闻发言人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必要时可邀请红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采访

3、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回答记者提问,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更改发布会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新闻

(二)对于新闻发言人的基本要求:

1、新闻发言人应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理论功底

2、随时学习掌握中国红十字总会、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锡林郭勒盟红十字会关于红会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熟悉红十字会工作全局情况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一定的亲和力与临场应变能力。回答记者提问时,能够做到有理有据,以便媒体充分宣传;对于不便公开的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态度应得体大方,彬彬有礼。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围绕管理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的统一部署,按照红十字会的职能要求所开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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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红十字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会务信息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