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各区县(自治县、市)水利(农机)局、档案局:
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建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及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水利部的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二、验收组织及准备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应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的领导下,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同步或提前进行。
第四条
凡属重庆市水利局接收的重点水利工程档案(重庆市辖区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由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水利局会同建设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档案专项验收,验收工作由市水利局主持,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凡属区县(自治县、市)水利局接收的一般工程档案,必须由区县档案局、区县水利局会同建设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验收评定由区县水利局主持,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参加。
第五条
进行档案专项验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四套完整的、装订整理成册的工程档案进行专项评分验收。(建设单位就是管理单位时,可只需三套)。
三、验收程序
第六条
在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设计、使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对项目档案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项目(工程)档案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档案资料概况;
2.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包括机构、人员等);
3.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
4.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
5.档案资料的移交情况,并注明已移交的卷(册)数,图纸张数等有关数字。
6.对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性的评价及档案资料在施工、试运行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7.档案资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产生的影响。
第七条
单位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施工单位已按合同内容完成单位工程的技术文件材料(含竣工图)收集、编制,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在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发出单位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通知,由水利局档案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第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建设项目已按有关规定要求全部完工后,在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发出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通知,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水利档案管理部门即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第九条
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市水利局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水利部门)报送1套按要求收集整理的工程竣工档案。市水利局只接收中型及以上工程档案,具体内容见附件4中主管局存档。另外三套分别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保存及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中型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向重庆市水利局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时必须同时移交制作的光盘一套(解说词必须达到真实、准确、系统、完整、具有依据、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四、验收等级评定及质量要求
第十条
水利建设工程档案质量采用等级评定法,在验收时对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整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档案评定采用100分制评定。工程档案的完整性35分,对缺项和内容不完整的适当扣分;工程档案的准确性35分,科技档案材料的内容反应施工的实际,真实可靠,图物相符;工程档案的系统性10分,符合归档要求20分,。
第十二条
等级标准
90分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附件一)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重庆市水利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评定表
2.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登记表
3.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移交书
4.重庆市水利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附件1:
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评定表序号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应得分扣分实得分一
35分
完
整1前期文件材料的项目及内容齐全6
2设计文件材料的项目及内容齐全2
3施工技术材料的项目及内容齐全15
4竣工图(新蓝图)齐全5
5竣验收文件材料的项目及内容齐全2
6工程原貌、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方面有主要声像档案5
二
35分准
确1文字材料内容表述完全、填写齐全5
2文字材料内容准确、真实5
3文字材料内容签证完善5
4竣工图按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文执行、绘制20
三10分系
统1文字材料按工程实施程序及有关规定整理有序5
2竣工图按专业部位整理有序5
四
20分归档要
求1制作材料优质纸张2
2书写材料用规定墨水和黑复写纸2
3书写要求:字体工整、线条清晰3
4原件归档4
5案卷要素完善、案卷整齐美观、规范4
6其它5
合
计100
评定结果: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年
月
日档案部门: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登记表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工程)名称
主要设计单位
项目(工程)建设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项目(工程)主管部门
开工日期
项目(工程)总投资
竣工日期
档案完整、准确情况: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档案整理组卷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盖章)
年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水利档案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市档案局意见:
公章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移交书
工程档案向
单位档案室(处、科)或市、区县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
卷,其中蓝图
张,照片
张,录像(音)带
目录
份。
移交单位
移交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盒。附工程档案移交
附件4:
水利工程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一、工程档案归档案卷要求
(一)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凡是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形成的(前期工作、设计、施工、生产准备、质检、监理、竣工验收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裁体(含各种纸质及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缩微片、计算机磁盘、光盘等)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如下:
水利基建项目(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序
号归
档
文
件保管期限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管理单位主管局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永久
长期永久长期1.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永久
长期永久长期1.3项目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永久
长期永久长期
1.4环境预测、调查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永久
长期永久长期1.5计划任务书及批复永久
长期永久长期
2设计基础资料
2.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永久
永久永久
2.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永久长期永久
2.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资料永久
长期永久
3设计文件
3.1总体规划设计永久
永久永久
3.2初步设计永久
永久长期
3.3技术设计永久
永久长期
3.4施工图设计短期
永久长期
3.5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
永久
3.6设计计算书和期
永久
3.7关键技术试验永久
永久
3.8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永久
永久
长期
4项目管理文件
4.1征地、移民文件
4.1.1征用土地申请,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永久
永久
4.1.2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永久
永久
4.1.3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照片永久
永久
4.1.4施工执照永久
永久
4.2计划、投资、统计、管理文件
4.2.1有关投资、进度、物资、工程量的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长期
长期
4.2.2概算、预算管理、差价管理文件长期
长期
4.2.3合同变更、索赔管理文件长期
长期
4.2.4规程、规范、标准,规范、方案、规定长期
长期
4.2.5招标文件审查、技术设计审查、技术协议长期
长期
4.2.6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控制文件长期
长期
4.3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
4.3.1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长期长期长期长期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归档的磁盘、光盘等应是可读文件,能在相应的设计上进行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党,无病毒、无划伤。磁盘、光盘归档时应附归档说明,(格式见附表4)。
计算机磁带、软盘、录象带、磁性载体文件归档要求和管理应符合da/t9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要求。
(二)中型以上的工程项目,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光盘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