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村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

发布时间:2011-8-

1信息来源:《企业经济》作者:唐勇黄俐波

[摘要]本文探讨了乡村旅游开发对乡村文化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提出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应通过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对农村文化分类分层实施保护,注重提高农民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经济;乡村旅游;文化保护;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唐勇,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

黄俐波,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江西南昌330200)

发展乡村旅游,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7月26日在视察上海崇明县前卫生态村时指出:“农家乐前途无量”。国家旅游局将2006年全国旅游宣传主题确定为“2006中国乡村游”,以发挥旅游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优势和作用。开发乡村旅游,鼓励农民依托当地资源拓宽致富渠道,应当同时注意到乡村旅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独具特色的乡村风光和人文资源,而农村旅游文化资源又具有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所以开发乡村旅游要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走“保护——开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乡村旅游开发为文化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旅游开发过程中对于旅游目的地文化的影响,学者们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主要是如何发掘文化资源的旅游价值,提高旅游的文化含量,保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表明,旅游的适度开发与有效控制,有利于文化的保护。乡村旅游对于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传统资源就地转化为旅游产品,完成价值实现和大幅度升值,经济手段辅之以合理完善的行政手段,为乡村文化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1.为文化保护提供经济保障

发展乡村旅游是农民根据当地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乡村旅游扩大了城市居民在农村的消费,也促进了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内部的转移,带动了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扩大,推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总收入的增长。农村经济的壮大,公共财政的积累,为农村文化资源的整理发掘、弘扬保护以及文化设施的建设提供了经济上的可能和支持。

2.有利于乡村文化的传承

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乡村文化中的许多内容逐步面临消亡,尽管专家倡议、政府呼吁保护,但是收效甚微。随着旅游开发的兴起以及外地游客的欣赏度的增加,这些文化内容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日益显现,使得那些面临失传的手工技艺、民间舞蹈和音乐等得到了重新认识和重视。人们为了发展旅游经济,不遗余力地挖掘传统文化,恢复一些濒临消亡或中断多年的民俗文化。尽管这些行为活动直接目的是经济利益,但是客观上还是起到了恢复和传承文化的作用。随着乡村旅游的深度发展,农民思想认识的进一步提升,将更加有利于乡村传统文化的延续。

3.提高了农民的文化保护意识

乡村旅游开发吸引了城市居民来到农村,农民也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城市文明,通过直接的对比,农民提高了对自我文化价值的认知度,增强了对自我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在亲身参与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实践活动中,他们认识到鲜明的文化特色和秀美的山川一样都是宝贵的财富,开始用旅游者的眼光审视自我文化,尽管这种认识还处于浅层面的萌芽状态,但已经迈出了由被动保护到主动保护的第一步。而旅游收入为农民带来了直接收益,出于通过旅游生态化发展获得长远利益的期望,农民对自我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更加增强。

4.拓展了乡村文化的发展空间

乡村旅游在城乡之间架起了文化传播沟通的桥梁。农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感受了外来文化,开阔了视野,学习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对城市文明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一些精品旅游地区的乡村旅游还要接待外国游客,这里的农民更加要面向国内接轨国际。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一些新的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融入传统文化和观念当中,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又有传统文化底蕴的新的文化共识,从而拓展了乡村文化的发展空间。

二、乡村旅游开发对文化生态的负面影响

发展乡村旅游带来了人员的频繁交往,而不同文化的交流撞击在所难免,城市文化进军农村已是不言而喻的事实,而且其影响程度往往随着旅游规模扩大而增强,如果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忽视甚至摈弃当地珍贵的文化特色,忽视当地旅游资源特有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不可弥补的。

1.乡村文化过度商业化

“在旅游的发展对目的地文化的负面影响方面,最明显的问题是当地文化的不正常商品化。”由于开发水平较低,缺乏经验,还有的是出于迎合游客的需要,有些地方特别是早期开发的乡村,将当地的民俗节庆文化舞台化、商品化,这种人为地商业性生产和加工,造成了乡村文化的失真和扭曲,失去了原真性的乡村文化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不仅使游客无法真正认识和理解乡村文化,长此以往,甚至当地农民对自我文化的了解和继承都会出现问题。

2.淳朴民风受到冲击

旅游活动中的文化示范效应客观存在,这主要是旅游活动的文化性质所决定的。旅游的发展,对于旅游目的地的社会风气影响较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对于旅游者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带来的不利影响,抵御和净化能力较弱。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纯朴的农民学会了“宰客”,五花八门的手段甚至是敲诈勒索、坑蒙拐骗,引起游客的强烈不满;村民之间的和睦祥和也被打破,经济利益纠纷时有发生;有的农民过分依赖旅游业,产生了一些不健康的行为方式。

3.农村文化生态偏离轨道

农村文化生态是指农村整体历史文化特征,是有别于其他区域的根本文化特质。“有些是农民集资办旅游,有些农民企业家开发旅游,他用他的审美观来开发这些东西,集中体现在景区的城市化、乡村的庸俗化方面,这是比较突出的。”乡村旅游陷入简单现代化和规模化的误区,也就失去了其特有的文化感染力。因为乡村旅游实际上是一种体验旅游,人们是在体验的过程中获得对乡村文化比较深入的异质化感受,从而不虚此行。经营农户容易从自己的角度理解城市游客的需求,将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融入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把本来极具地方特色的东西改造成普通的一般化的东西,乡村旅游就会失去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文化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孙家正同志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的根,是文化发展的源泉,当前亟需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因为我们不能忘了回家的路。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主张对传统文化要有温情和敬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农村是农耕文明最基本单元,广大农村保持着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记忆,所谓“礼失求诸野”,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加强文化保护既是可持续旅游发展的需要,也是关乎文化安全的大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规模城市化建设造成的文化悲剧,乡村旅游开发要引以为鉴,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乡村文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民间文化组织

在当前市场机制发育还不完全的条件下,政府力量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对乡村旅游的发展以及文化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市场经济彻底改变了乡村生活,现代化生活方式也同时肢解了农村的公共组织,只有政府才能有效地协调投资商、当地居民以及游客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协调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各级政府应当高度珍惜并全力保护文化资源,并通过文化发展将高度的人文关怀和人文理念融入农村发展理念,融入公众行为和生活方式。当然,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乡村旅游渐成规模之后,乡村旅游的发展应当逐步转型,逐步实现市场调节,这时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成立民间团体、协会等组织逐步取代早期的一些政府职能。政府以制度和资金扶植民间组织发挥作用,为公众参与文化保护提供渠道,并通过信息交流、媒体宣传以及理论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村文化保护。

2.做好文化普查,分类分层实施保护

农村文化种类繁多,形式各不相同,价值大小不一,实施农村文化的前提工作就是进行文化普查。随着旅游开发,市场经济大潮带来的冲击力巨大,如果没有摸清家底,重视不够,势必会措手不及,而农村文化资源十分脆弱且不可再生,文化的消亡会留下无尽的遗憾。所以,进行农村文化现状的全面调查,对于把握全局分类保护十分必要。在此基础上,本着整体性、发展性、展示性的原则实施保护,维护文化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农村文化形态的不同,实施保护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要注重静态收藏和动态繁衍相结合,民间传承和专业介入相结合、原生态保护和创新发展相结合,通过建立民间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复制保护以及研究所式保护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多角度采取措施对农村文化进行保护。

由于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口传身授,那些多数已经年逾古稀的民间艺人可谓是“活的图书馆”,对它们的保护关键是保证代代有传人,在这一点上,日本的“人间国宝”政策值得借鉴。

3.科学规划,适度开发

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要有高质量的、新颖独到的规划项目和创意策划。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更多地需要强调软开发。软开发的核心就是规划、设计、策划,一定要努力将这些工作做到位。

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从工业文明当中偷得浮生半日闲,追求的自然不会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

科学规划需要有高层次的专业人才,这也正是农村所缺乏的,因此,必须组成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组织,由相关管理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利益团体、保护专家和当地村民代表构成,组建乡村文化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在议事过程中提高决策透明度和民主性,通过专家指导、舆论监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提高乡村旅游经济效益推进文化保护。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

乡村旅游对乡村文化的依附关系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营造一个对旅游者具有亲和力吸引力的氛围环境需要有淳朴的民风。传统的宗族制度下一些生活经验比如有关对村民的教化和村民对自身事务的管理经验,对于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要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自我教育以及实践教育等多种途径加强教育培训,使农民认识自身的文化历史,增强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并在公众当中广为传播和展示。与其他旅游形式不同的是,乡村旅游中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主体是农民,因此,乡村旅游的教育培训除了包括旅行社、饭店等,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农民的特点和需要,更要注重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引导并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办旅游的能力。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使农民收入增加,在旅游发展中直接受益,与此同时提高对自我文化价值的认识和文化内涵的理解,提高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主动成为农村文化的继承者和保护者。

参考文献:

[1]李天元.中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魏小安.中国休闲经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魏小安.中国“三农”旅游的发展2003-2005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第二篇: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研究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研究

[摘要]通过分析开发民俗旅游的意义,以及民俗旅游开发对民俗文化破坏的三种形式,从民俗文化的角度对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民俗文化;民俗旅游;开发和保护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由于它能满足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因而已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民俗旅游资源丰富异常,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但是,我国民俗旅游的开发刚刚起步,大量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仍然散失在全国各地,任其自生自灭,甚至已走向消亡。本文拟从民俗文化的角度对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进行探讨。

一、开发民俗旅游的意义

1.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调整当地产业结构民俗旅游资源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旅游资源,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的特征,尤其是原始民俗旅游村,稍加投入改造就可以接待游客了。当地居民是民俗旅游资源的载体,所以许多居民可以作为旅游从业人员参与其中,扩大就业机会,调整当地的产业结构。而对于山水、文物古迹旅游资源,增加其自身的民俗文化内涵,可以充实和丰富游览内容,改善旅游产品结构,从而有效地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和增加旅游经济收益。

2.弘扬和保护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冲击,都在发展变异,只是进程快慢而已。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通过科学合理地开发民俗旅游资源,使原本习以为常的民俗成为可以转换成财富的“珍宝”,就可以促使人们保存民族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使之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通过适当的旅游宣传,可以帮助当地居民树立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这是抵制民族同化的有效手段。同时我们可以用发展旅游的收入帮助其长久保持、恢复一些已失传的民俗文化,保持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性。

3.满足旅游者的新需求,增强旅游产品的生命力随着人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层次的提高,外出旅游的目的已不再单纯是为了观光、猎奇,而更多的是为了追求文化品位、增长知识和休闲娱乐等多重目的。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我国目前的旅游产品基本上都属于单一的观光型产品。而开发民俗旅游产品,挖掘民俗文化,提高旅游文化品位,可满足现代旅游者的新需求,以充实旅游者的精神生活内涵。

二、民俗旅游开发对民族文化的破坏旅游业的发展,在给旅游地带来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致使旅游地的民俗文化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以及民俗文化的变异。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民俗风情的同化民俗风情的同化是指本地或本民族的民俗风情在内部和外部因素的作用下逐渐消失,并为异地、异族的民俗风情所取代的现象。如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社会、政治、经济、交通等方面的原因与外部世界交往较少,生活具有相对的封闭性,独特的民俗文化和风情民俗得以保存下来。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大量涌入旅游地,异族以及同族异地的文化艺术、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的引入,旅游接待地人们的建筑、服饰、饮食、生活方式等物质民俗和社会民俗在逐渐汉化的同时,人们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和传统道德观也逐渐退化和遗失。

2.伪民俗和民俗庸俗化在民俗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旅游业可以弘扬民族文化,促进该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但是,在开发旅游经济学研究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研究陈红玲,裴锐南业,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或企业为了某种目的,任意编造、添加或随意拼凑、生搬硬套一些根本不属于当地的民俗,从而使民俗虚假化。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出于功利主义的动机和短期行为意向,一些旅游目的地对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大规模的、突击性的旅游开发,造成民俗文化商业化。旅游地的文化成了商品,为了迎合旅游者,一切都以游客的趣味为标准,使本来丰富多彩而健

康向上的民族文化,显得肤浅而苍白,失去了旅游地文化的风格和品位,致使民俗文化庸俗化。另外,不尊重民族的信仰、意愿,随意解说、展示他们的习俗,伤害了民族自尊和宗教感情。

3.旅游者对旅游地文化的冲击旅游者与旅游地之间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互动的,双方都会受对方的影响而变化,但事实上,异地文化对旅游地文化的冲击、影响更大。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旅游者所带来的异地文化强烈冲击、影响着民俗旅游地的文化,并可能造成一些消极影响。表现为:旅游接待地居民传统的观念意识发生变化,经济状况、经济意识、社会关系、审美倾向等的改变,甚至滋生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事情。

三、民族文化的保护对策

1.科学地开发和利用民俗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规划科学地开发和利用旅游地的风土人情、礼俗习尚、民间歌舞等人文旅游资源,是确保旅游地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旅游开发,规划先行。在规划中要通过对市场需求状况、资源条件和交通条件等诸多条件的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对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有层次、有重点、分区进行配置,按步骤进行开发。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同时,在开发中要体现保护的原则。规划还应根据资源的配置情况,合理地划定资源的保护范围,确定保护的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规划一经批准通过就应严格遵守,不要随意变动。

2.正确认识民俗风情旅游资源,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目前,旅游地居民以至一些开发商、管理者对民俗文化的认识不全面甚至支离破碎,对其价值不了解,这是民俗风情旅游资源被破坏、消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正确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才能在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宣传中使这些独特的资源得到恰当的体现和弘扬,才能调动人们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避免民俗的庸俗化。所以,我们要加强舆论宣传的作用,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自觉地抵制外来文化的入侵。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另外,我们要把握好发展中的扬弃,在保留自身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适当吸收外族文化的精华。在消费方式上,要引导人们往符合自己的传统文化、生活习俗和道德观念的方面发展。在供给意识和行为上,要引导旅游地居民立足于旅游地所具有的传统特色,通过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地的产品来反映和弘扬自己的文化。

3.正确对待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民俗的封闭性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独特的民俗风情被同化。发展必然会造成民族传统习俗的破坏,而传统习俗的破坏又使该地区失去一种发展经济、摆脱贫困的宝贵资源,失去一个文化的种类。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在社会发展与民族民俗保护之间,尽量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和结合点,就可以取得满意的效果。采取相对封闭措施是一种保护民俗旅游资源的方法。如,通过建立“民俗文化村”、“生态博物馆”,以保持传统民俗文化氛围浓郁的村落的相对封闭性,延缓传统民俗的变异。

4.健全法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民俗旅游资源保护的法规,设置与健全旅游市场检查队伍和保护管理机构,对旅游资源开发中破坏旅游地民俗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干预,对有损旅游地形象的行为加以控制和制裁,加强民俗旅游资源保护的技术研究等,能够有效保证民族文化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本篇论文发表由http://提供依法治旅是管理和发展民俗旅游业的基本方略,在立法上加强民俗文化的保护。另外,政府可以有目的、定期的举办一些民俗活动,如民俗节庆、民俗表演等,组织群众尤其是青年人参加。通过亲身的参与,加深对民俗文化的了解,感受传统民俗的文化气氛,增强他们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温锦英.文化:民俗旅游开发的灵魂[j].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97,(3).

[2]陶思炎.略论民俗旅游[j].旅游学刊,1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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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雄,连漪,程道品,等.旅游扶贫[j]·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第三篇: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综述

引言: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宗教伴随着中国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神奇的魅力,是我国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旅游由于特色鲜明、意境独特,文化内涵深厚,一直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宗教旅游资源在我国的旅游业中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加速发展,宗教旅游资源开发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我国既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又是一个宗教旅游资源大国,保护和开发宗教旅游资源在大力发展旅游业中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关系,充分利用我国优越的宗教旅游资源,开辟出极具旅游价值的旅游景观、开发出具有宗教特色的旅游产品,根据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宗教习俗安排旅游接待活动,来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本论题在搜索了大量的核心期刊和论文的基础上,对其做了分析和综述,旨在探寻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方法和对策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发展目标。关键词:宗教、宗教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发展

1宗教与旅游的关系

在越来越兴旺的旅游活动中,人们常常发现大量的旅游风景名胜都与宗教密切相关,宗教在现今科技如此发达的社会仍能够长盛不衰,并且世界各地都保存着大量的宗教文化遗产,可见宗教与旅游有着密切的联系。张挺平(试论宗教与旅游)认为:

1.1宗教为旅游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生活,一种历史现象,具有复杂的巨大的文化包容性。宗教包含众多艺术表征形式、宗教包含法的观念和制度、宗教是一种关于世界与人的观念和学说、宗教既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又具有经济行为、宗教含有教育、医疗、慈善等事业。

1.2旅游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播:宗教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方式之一,是宗教信徒们以朝觐为目的而引发出旅游活动。普通游客的宗教文化旅游也能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播。[1]1.3宗教文化与旅游观光:旅游观光是旅游者旅游的核心内容,因此,旅游景点在旅游业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各种宗教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创造出了许许1多多可供旅游者旅游观光的景点。如“佛教自公元前2世纪传入我国”,经过漫长的发展岁月在我国风景优美的名山大川修建了大量的佛寺、佛塔、佛窟,留下了大量令人叹为观止的壁画、摩崖艺术珍品。而道教有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之说,几乎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都纳入了道教的洞天福地之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唐朝时先后传入我国,伊斯兰教各种风格的清真寺、基督教各式梦幻般的教堂不仅吸引了大量非信教者的旅游观光,更是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教徒最富吸引力的旅游胜地。[2]可以说,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关系是密切的,开发宗教文化资源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旅游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宗教文化的继承、传播、交流和研究。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

2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特点

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有许多独特之处,正是这些特色广泛吸引着旅游者。

2.1我国宗教旅游资源丰富。除本土的道教外,影响较大的还有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宗教各具特色,它们的建筑、绘画、音乐、节事、信仰人物以及气氛环境各异,很多宗教旅游资源与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相结合。许多宗教名山游客众多,除了进山朝圣,秀丽的风景也是游人逗留的重要原因。[3]2.2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各地的宗教建筑、雕塑、绘画、音乐等,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有些佛教石窟造像、寺庙和道教宫观已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成了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

2.3能够吸引“僧俗两众”是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之处。宗教信仰,让信徒朝圣礼拜、求法领悟、祈祷还愿、瞻仰圣迹、履行宗教义务。

2.4宗教文化的神秘特征,能够满足游客的好奇心理。宗教是玄妙的,几乎所有宗教都遮盖着神秘的面纱。

2.5宗教文化具有脆弱性。我国宗教文化中的古建筑、石窟、彩塑、壁画等文物,由于年代久远,需要妥善保护与管理。我国因旅游活动的开展而造成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受损的例子比比皆是。[4]3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现状与存在问题

2目前,我国宗教文化旅游已经形成了一些精品旅游项目,宗教文化旅游开发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形成了融宗教建筑、节庆活动、宗教修学、宗教养生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旅游活动。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虽然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3.1旅游项目单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国宗教旅游项目所推出的活动内容比较单调,深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很多地区的宗教旅游开发还处于“符号阶段”。

3.2景点商业气息过浓,资源保护不力。许多开放的寺庙宫观内,充满着浓厚的商业色彩。商贩在宗教场所的买卖经营活动极大影响了景区的神圣与庄严。一些宗教场所还以各种名义借机向游客骗取钱财。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开发,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问题变得日益严重[5]3.3地方政府不重视,旅游管理部门与宗教、文化等相关部门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不当。开发者与管理者们应多做一些考察、论证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对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这是开发工作能够以顺利进行的基本组织保障。[6]4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对策

根据我国宗教文化的特点及其当前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状况,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并且要注意一些问题:

4.1要以科学的态度,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有关宗教的法规与政策。开发、利用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必须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宗教文化旅游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通过宗教文化旅游,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影响。

4.2保护与开发并重。首先,必须重视宗教自身的发展及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二,景区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当地的生态平衡,对游客容量、环境的承受能力作出科学的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宗教文物古迹的修复与重建应尽量保持其历史原貌,坚持“修旧如故”的原则,切忌不伦不类,破坏宗教景点价值和风格。

34.3旅游管理部门与宗教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宗教工作和旅游工作都是党和政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两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要在贯彻党和国家政策基础上互相支持、互相促进,旅游与宗教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7]4.4注意宗教场所内外环境的改善,商业化开发要适度。要减少宗教场所内商业化成分的痕迹,寺观之内不宜随便开设商铺。旅游部门应当开发出真正有品味的宗教商品、手工艺品,既满足游客需求,又能保证宗教旅游的收益。[8]4.5利用节庆,开展活动,“动态开发”。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可利用圣诞节、开斋节、佛诞日以及庙会等宗教节庆组织开展宗教文化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9]4.6重视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如开发寻宗探祖的宗教文化旅游产品、修禅旅游、宗教建筑及园林旅游产品、宗教饮食旅游产品、宗教艺术欣赏旅游产品、宗教节日庆典旅游、佛茶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宗教文化旅游商品等。[10]5结论

我国作为一个宗教众多、民族众多的大国,宗教和民族关系复杂,因此,更应该维持好各宗教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宗教与旅游个关系。作为宗教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者应该把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形成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双赢的良性循环,通过宗教旅游观光,带动第三产业,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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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挺平.试论宗教与旅游[j].亚太经济,2004,(1).[2]包大明.宗教文化与旅游业发展[j].商场现代化,2007,(5).[3]郑嬗婷.陆林,杨钊.宗教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5).[4]李学江.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j].山东经济,2003,(5).[5]沈德昌.宗教文化旅游的开发利用研究[j].人民论坛,2011,(11).[6]李妍.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问题探讨[j].大众文艺,2010,(9).[7]殷金桃.略谈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需注意的问题[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3).[8]李如跃,刘广锐.用可持续发展观看宗教旅游的发展[j].时代金融,2006,(6).[9]阮卫红,余学新.试论宗教文化的旅游价值及开发利用[j].社会主义研究,2007,(5).[10]陈荣富,周敏慧.进一步发展我国现代宗教文化旅游事业[j].江西社会科学,2001,(9).4

第四篇: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赣州市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提纲)

1、论文研究概要

1.1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本论文研究方法及现状

1.2.1研究方法

(1)文献调查法;

(2)实证分析法;

(3)调查法;

(4)案例分析法

1.2.2研究现状

1.3客家文化概述

1.3.1赣州市客家文化的基本情况(赣州客家文化的概念类型论证它是一种资源)

1.3.2客家文化资源的整体特征

1.4客家文化是可开发的旅游资源

1.4.1旅游资源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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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旅游业的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民族旅游地区在发展旅游业时,不应该只片面注重旅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还必须充分认识到旅游对自然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和所带来的“文化污染”,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生态持续发展是民族旅游持续发展的基础与保证。在民族旅游开发中,选择风景优美的民族自然村寨,发展民族生态旅游,以回归自然为主旨,以原生和谐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为旅游对象。做到科学规划,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民族旅游业才可能得到长远的进步和发展。总之,民族旅游开发使民族旅游目的地传统文化得到复兴,文化自豪感得到加强和巩固,促进民族地区

经济的蓬勃发展。民族旅游文化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不可缺少的文化底蕴和灵魂。参考文献:[1]杨慧,陈志明,张展鸿.旅游、人类学与中国社会[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2]张晓萍等.民族旅游的人类学透视——中西旅游人类学研究论丛[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3]杨慧.民族旅游与族群认同、传统文化复兴及重建——云南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族群”及其应用泛化的检讨[j].思想战线,2003,(1:41.[4]徐万邦,祁庆福.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5]吴忠军,陆军.民族旅游节庆策划研究——以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为例

[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