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管理认真推行苗族文字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认真推行苗族文字努力提高苗族素质
陶发贵
在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人的素质将决定着经济的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至今我们整个苗族的素质还很底,怎样来改变这种低素质的人群,提高其素质,使之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求,这是摆在我们广大苗族研究者面前的课题。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地寻觅这条路径。我搞苗文教学多年,我认为认真推行苗族文字是提高苗族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
一九五六年苗文的创立,给苗族文化素质的迅速提高带来了福音。我有幸一九五七年六月参加了当时的贵州省民族语文指导委员会委派的以杨官荣为组长的五人小组,去苗语川黔滇方言文字标准音点——贵州省毕节县的先进乡搞苗文试点推行。我们招收了五十多名苗族的成年农民入学,每夜授课两个课时,经过两个半月的学习,该班学员70%均已完全掌握苗文,20%基本掌握苗文,还未掌握的仅是10%。以后就是巩固提高,到结束时100%的学员都掌握了苗文。他们能够用苗文写文章、写信、记帐、记录歌谣等。大家都感到苗文好学,极希望进一步学习,更加提高。不幸的是一九五八年下半年开始的“左”的影响,致使苗文被迫停止推行达20余年之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拂中华大地,苗文这朵鲜花又重新开放。我又二次到先进乡的大南山,再次搞苗文的试验推行,与此同时在云、贵、川、湘各省的许多苗族村寨里,也都开展了次项试验推行工作。
我这次在先进乡大南山搞的试验点,原先是在初中补习班进行,以后在正式初中班级授课,又在小学
三、
四、
五、六年级中试行,还在学前儿童班里试验,亦在青少年文盲中授课。这些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的结果,均各有各自不同层次的提高。初中补习班,经过一年的补习,苗文掌握了,汉文水平提高了,数理化课补上来了。过去因成绩太低不能升学的35个苗族学生有13人升入高一级学校,其余的22人以后又在各自不同的地方参加了当地的乡镇工作,
有的成为乡镇企业的骨干。初中班级开设苗文课程三年,不但没有影响其他学科,而且还促进相应学科的提高,具体体现在毕业升学时有两名考取了黔南干校,填补了当年燕子口区没有学生考取中专的空白。三四五六年级加进苗文,增进苗汉语文中的不同点的区别,促使苗族学生更好地掌握汉文,提高汉文水平。学前儿童班成效更加显著。因为苗族儿童不懂汉语,不会说汉话,采用双语教学,让他们在掌握苗语的同时学会一些汉语,为进入一年级打好基础。我们曾在一九八八年招收的一年级班里,有意识地招收两种不同情况的学前儿童入学,结果学过苗文的学龄儿童与未学过苗文的学龄儿童相比,显然是两个样,学过的能跟得上班直升级。未学过的必定留级,而且需读两至三个一年级方才勉强升级。至于青少年文盲班就比五八年时的成年人文盲班快多了。一二年级,我们顾虑苗文与汉语拼音混淆,故未进行试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推行苗文促进了苗族文化的发展,提高了苗族人民的文化素质。二
苗文的推行能促进苗族文化的发展,促使苗族素质的提高。这不仅是我们大南山苗文试验推行点如此,就全地区全省乃至整个西南的苗族,搞苗文试点推行的地方均系这样。在省民委多次召开的民族语文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会中,各专州县点交流出来的苗文教学试验经验,无一没有不说明推行苗文促进苗族文化发展的。我们毕节地区的赫章、大方、黔西、织金、纳雍等县的试验推行点的经验亦说明了这个问题。在互通情报,互相交流经验中,我们得知湖南湘西、云南文山等州县的苗文推行效果亦很好,特别是云南屏边县是一个苗族很多的县,1981年苗文恢复推广以来,他们大抓了运用苗文在苗族村寨中扫盲,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就扫除了文盲,在此基础上,他们又译制了一些电影来放映,更是吸引群众,兴趣大增,学习劲头更大。遗憾的是我们的读物跟不上,致使群众有苗文学了而无用之感。云南文山州民委语言研究室,云南金屏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山教委还专门运用苗文编了一本《ngouhmongbchab》即《苗语新歌》,特别是其中的
《biblobnbithotuathmong》即《我们的名字叫苗族》一首传之国外,影响很大。苗族的推行既然有很大的好处,能促进苗族文化的发展,促使苗族素质的提高,那么,我们就大量的发展,大面积铺开,大力推行。不过,过去我们苗文推行虽有很大成绩,但推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致使苗文至今仍停留在试点上未能很好地在广大苗族居住地区去认真推行。究其原因,我认为存在下列问题:
一、地方的各级领导对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认识还不深,因此抓得不紧,贯彻不力,具体工作
抓得不紧,有让其自由发展的趋势。就我们毕节地区来讲,亦办过两期苗文师资培训,但下去后让他们自由去办,办出成绩来在说报酬的问题。这样以来培训完了,苗文推行也就结束了。还有在各试点搞苗文推行的老师,工资无保障,有则给一点,无就算了。这就大大地影响了这些教师的积极性。
二、对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宣传不够,广大苗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字的用途不甚明确,这就大大地影响了其学习的积极性,特别是苗族文字不列入升学考试科目,这就使广大苗族学生学习苗文的积极性锐减进而贬低了苗文的价值,影响其推广。
三、由于我们许多领导者对此未能正确认识,故对这个方面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就没有很好的重视。就我们川黔滇方言来讲,本来就没有重视培养,可是一九八八年贵州民族学院民语系培养了七个学生,黔东南行政干部管理学校培养出两个学生,分配来搞苗语文专业的仅仅两人。其他的都安排到别的工作部门去了,是不是这方面的人才太多了呢。否,这方面的人才不是太多而是没有,苗文的编辑、出版、翻译、教学等人员太缺、太缺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学非所用的情形呢。就是各级领导对民族语文政策的领会还不够深刻,对这方面的工作不重视所致。
四、由于领导的不够重视,在经费问题上当然就排不上版,无钱哪能办事呢。所以各点仅以少量的一点试点经费来维持,哪天经费停止,试点也就结束,苗文也就完了。
五、有关部门没有相互配合好。过去存在着苗文推行是民委的事教育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事实),苗文的推行属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应当理直气壮地去抓,并应配备内行人员在教育机关内专抓此事。民委是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苗文推行属于民族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义不容辞地必须管,应该从民族政策这个角度去介入、抓好。
三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工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制订了民族政策,团结了广大各族人民,孤立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努力参与下,从而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仍然强调民族的的重要性。故毛泽东主席生前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文中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族人民的团结是我们事业必定胜利的基本保证。”为了团结各族人民去夺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党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一政策,早已载入宪法。我们必须很好地、认真地去宣传贯彻,让它真正落到实处。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毛泽东的遗志,继续毛主席的事业,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关心民族语言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过拨乱反正,恢复了苗文的实验推行。继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91)32号文件“关于加强民族语文推行工作”(91)32号文件之外,去年国家民委又专门召开了落实这一文件精神的全国民族语言工作会议。文件和会议都强调了民族语文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性,提出要求各省区各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努力把党的民族语言文字落到实处。为此,我建议:
一、地区民委应立即召开一次贯彻中央民族语文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把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拿来让各县民委领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意义。提出具体要求下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级党委应责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民族语文教育纳入其工作项目统一抓,各县教育局教研室要配备懂民族语言的同志,作这个方面的专门研究。并在局里面兼抓民族语文教育工作。
三、在毕节地区民族研究所设立民族语文研究小组,配备真懂业务人员专搞民族语言研究以供推广使用的一切教材、参考书、读物等。
四、把民族文字纳入考试科目,以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语言平等。
五、立即着手招收一批专为苗文的编辑、出版、翻译、教学等项工作所需要的一批高层次的人才,这批学生必须在本方言内招收其分数不受高考分数线的限制,而以川黔滇方言参加高考的苗族学生为总体,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只要各级、各部门都来重视苗文的的工作,采取切实的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的抓它几年,我相信苗族语文的推行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台阶的,苗文一定能普及,苗族文化素质会得到提高的。
我虽年愈花甲,但我愿以我的有生之年,再为苗文的推行工作贡献一点余力。我深信,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苗文一定能普及,苗族的素质一定会得到提高的。
注:作者系毕节市原政协副主席,此文曾刊发在毕节地区苗学会主编的《苗学研究论文集》上
第二篇: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努力营造企业经营良好环境
一、强化“两个宣传”,提高内、外部人员对公开办税的认识
在内部宣传上,我局着重抓好对新《征管法》的学习培训,自新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利用休息日和各种会议组织征管法的学习共15次,同时要求每个税务人员要把新法的条款达到牢记、熟记
。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提高文明办税的标准,以达到新时期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同时,我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争做“文明办税”标兵的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争做文明办税标兵的良好氛围。在外部宣传上,我们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税法,涉及到纳税人利益的不隐瞒、不棚架,涉及到这些条款的努力宣传到位,让纳税人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犯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进行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以维护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权利。我局还设立了模范纳税户表彰栏和社会监督台,定期向社会公告先进纳税户及税法监督员对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的监督情况。在对纳税人宣传税法,税务人员学习税法的基础上,我局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利用政府、人大的各种会议培训新征管法4次,培训人数为120人次,并专门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天的新法知识培训班,市局副局长苏明生同志在学习班上进行了详细的税法讲解,使县、乡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理解了地税工作,做好税法的宣传员,做到自己带头纳税,鼓励亲戚朋友积极纳税,带动广大纳税人由自觉纳税。内外部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有力地推进了文明办税工作的开展。
二、以局长接待日制度转变地税人员的工作作风
文明办税不能流于形式、虚以应付,写在纸上、讲在口上、挂在墙上,而应该付于行动,脚踏实地的把此项工作搞好,取信于纳税人,真正规范税务执法人员文明办税行为。这是我局党组对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认识。为了更好的使此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局设立了每个星期的星期四为局长接待日,4名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受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这样既有利于纳税人问题的及时顺利解决,也有利于党组及时了解文明办税工作进程中存在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督促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局党组除设立接待日外,还不分时间、不分形式的对基层各征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一是到基层所内检查“八公开”的执行情况、纳税人的税款核定情况、税务人员的文明服务、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税收政策法规的公布情况,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税务机关内部在文明办税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入纳税人中间,了解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税务人员的优质服务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以及税负的公平等方面的内容,着重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听取纳税人对每个税务执法人员的评价,并设立投诉电话,有效地促进了文明办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使地税人员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健康发展
一项工作的落实,都要有严格的制度做为保证。我局为把公开办税工作长期健康的深入开展下去,成定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文明办税“八公开”领导组,制定并推行了“六项制度”:
一是办税服务承诺制度。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收咨询、申报征收、涉税举报、优质服务的服务标准、承办时限、收费标准、违诺处罚等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开,使文明办税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是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努力减少税务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增强税务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为目标,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从追究的责任对象、责任人因执法不当应追究的相应责任及相应的处罚标准和触犯法律的移交等五个方面,约束税务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税务人员的文明办税、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定期发放纳税明白卡制度。发放纳税人纳税明白卡,是对法律赋予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延伸,更能体现出纳税人受尊重的权利,又能有效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们结合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按经济性质,分行业颁发纳税人税务管理明白卡,明白卡的颜色分为红、黄、绿,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经营地址,税务片管段管人员姓名,季核定税款数额,月份纳税情况记录,税务专管员的鉴定,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及党组成员接待日期等内容及涉及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方面存在争议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条文和纳税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时应依法履行的程序等。全县共按A、B、C三类纳税人发放税务管理明白卡520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公平竞争经商的良好风气,有效的防止了税务专管员的执法随意性。
四是设立公告栏制度。我们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全县各个基层所统一了版面,统一了公告事项,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稽查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人员
第三篇: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2007-02-0221:56:
43认真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努力营造企业经营良好环境
一、强化“两个宣传”,提高内、外部人员对公开办税的认识
在内部宣传上,我局着重抓好对新《征管法》的学习培训,自新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利用休息日和各种会议组织征管法的学习共次,同时要求每个税务人员要把新法的条款达到牢记、熟记。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提高文明办税的标准,以达到新时期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同时,我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争做“文明办税”标兵的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争做文明办税标兵的良好氛围。在
外部宣传上,我们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税法,涉及到纳税人利益的不隐瞒、不棚架,涉及到这些条款的努力宣传到位,让纳税人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犯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进行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以维护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权利。我局还设立了模范纳税户表彰栏和社会监督台,定期向社会公告先进纳税户及税法监督员对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的监督情况。在对纳税人宣传税法,税务人员学习税法的基础上,我局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利用政府、人大的各种会议培训新征管法次,培训人数为人次,并专门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天的新法知识培训班,市局副局长苏明生同志在学习班上进行了详细的税法讲解,使县、乡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理解了地税工作,做好税法的宣传员,做到自己带头纳税,鼓励亲戚朋友积极纳税,带动广大纳税人由自觉纳税。内外部税收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培训,有力地推进了文明办税工作的开展。
二、以局长接待日制度转变地税人员的工作作风
文明办税不能流于形式、虚以应付,写在纸上、讲在口上、挂在墙上,而应该付于行动,脚踏实地的把此项工作搞好,取信于纳税人,真正规范税务执法人员文明办税行为。这是我局党组对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认识。为了更好的使此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局设立了每个星期的星期四为局长接待日,名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受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这样既有利于纳税人问题的及时顺利解决,也有利于党组及时了解文明办税工作进程中存在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督促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局党组除设立接待日外,还不分时间、不分形式的对基层各征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一是到基层所内检查“八公开”的执行情况、纳税人的税款核定情况、税务人员的文明服务、
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税收政策法规的公布情况,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税务机关内部在文明办税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入纳税人中间,了解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税务人员的优质服务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以及税负的公平等方面的内容,着重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听取纳税人对每个税务执法人员的评价,并设立投诉电话,有效地促进了文明办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使地税人员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健康发展
一项工作的落实,都要有严格的制度做为保证。我局为把公开办税工作长期健康的深入开展下去,成定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文明办税“八公开”领导组,制定并推行了“六项制度”:
一是办税服务承诺制度。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收咨询、申报征收、涉税举报、优质服务的服务标准、承办时限、收费标准、违诺处罚等事项向社
会进行公开,使文明办税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是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努力减少税务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增强税务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为目标,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从追究的责任对象、责任人因执法不当应追究的相应责任及相应的处罚标准和触犯法律的移交等五个方面,约束税务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税务人员的文明办税、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定期发放纳税明白卡制度。发放纳税人纳税明白卡,是对法律赋予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延伸,更能体现出纳税人受尊重的权利,又能有效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们结合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按经济性质,分行业颁发纳税人税务管理明白卡,明白卡的颜色分为红、黄、绿,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经营地址,税务片管段管人员姓名,季核
定税款数额,月份纳税情况记录,税务专管员的鉴定,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及党组成员接待日期等内容及涉及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方面存在争议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条文和纳税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时应依法履行的程序等。全县共按A、B、C三类纳税人发放税务管理明白卡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公平竞争经商的良好风气,有效的防止了税务专管员的执法随意性。
四是设立公告栏制度。我们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全县各个基层所统一了版面,统一了公告事项,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稽查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八项内容彻底长期以板面形式进行静态公开。同时对每月申报征收的征收底册,每季核定的税款清册,违章处罚情况,停歇业情况及收费标准按月或按季以资料形式进行动
态公开,这样税务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置于了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形成了纳税明白化、办税透明化的征纳关系,同时树立了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目前共对户纳税积极的纳税人进行了表扬,对户违犯发票管理办法的工商业户等处理进行了公告。
五是严格审核征收业户税款核定制度。纳税人意见最大、税务专管员征收税款随意性最强的就是实行核定征收的“双定”户。从执行第二版税收征管规程之日起,我局下大力气,逐渐完善核定征收审核制度,成立了以业务局长为组长的税款核定审批领导组。从基层乡村抓起,摸清税源,全部列入正常的征收管理底册。基层税务所核定税款时,必须严格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除临时经营户以外的所有纳税户的税款核定,都要列入税款核定清册上报待批。同时,参加核定税款的人员一定要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一个纳税户,杜绝人情税、关系税,除
基层税务机关全体专管员外,各行业协税护税组织也要共同参与,把税款的核定方式公开化。同时在核定清册上填写参与核定的人员。县局根据最低警戒线审核把关,不分形式的进行抽查核定税款的真实性,审核后的税款核定清册按照县局统一的固定版面向纳税人全部公开。
六是文明办税“八公开”考核制度。为使此项工作能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增收的目标,我局把文明办税“八公开”列入了征管质量考核内容之一。要求各基层征收单位要和征管资料一样整理文明办税材料,注意收集和装订,县局制定了“八公开”目标执行考核办法及内容,按季考核。
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推行,增加了地税机关依法征税的透明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的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对加强地税人员内部管理起到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接受社会各
界监督的作用;外部形成了纳税人之间相互监督,广大社会公民对纳税人的监督等,增加了纳税透明度和依法治税的力度,增强了税务人员的勤政廉政意识,杜绝了税务执法人员的各种不良行为。在推行公开办税中,征收服务厅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是积极纳税的人多了,每到征收期间,纳税服务厅内、公开办税栏前查看征收底册,翻阅违章处罚已成了纳税人的习惯;二是等待观望的纳税人少了,以前每逢例征期间,纳税人总是满嘴理由,税款缴纳一拖再拖,瞅东家,看是不是税款比我少,瞧西家看是不是税款也已如期缴纳。税务机关自推行办税公开以后,纳税人的观望思想变成了现在的积极缴税;三是税务机关征收服务文明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推行,各项制度、责任的制订,有效的约束了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使每个税务人员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做到了文明优质服务。在社会各界受到了普遍赞誉,由原来的“税务人员话生硬、脸
难看、办税时间大半天”既损坏了税务人员的形象、又浪费了纳税人宝贵时间的现象,变成了现在的“税务人员话文明,办税迅速又齐全”。这也是我们文明办税的真实写照。四是税务机关下发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征管资料少了,降低了税收成本。随着文明办税“八公开”的不断深入开展,特别是对违章户的处罚公开,起到了处理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截止到目前,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的由原来的%,下降到现在的%。
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推行,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透明度,改善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在外部上给纳税人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空间,在内部上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文明征税、优质服务的行为,从而形成了一个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篇。苗族风俗作文400字不知道大家对苗族了解多少,我对少数民族了解也不是很多,但是最近在书上了解了苗族的风俗,其中我觉得苗族的花山节很有趣。
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是云南屏边、蒙自、河口等地苗族人民一年一度的“踩花山”节。
每到这个时候,来自各村各寨的苗族人民,潮水般地从四面八方几个苗村寨之间的开阔坡地上。“花杆”是踩花山节的重要标志,一般选择挺直高大的青松或柏树,扎以鲜花,彩旗。定花村的人(又称花杆头)是大家公认的“好心肠的人”。这人必须在节日的第一个早晨,趁太阳出山以前把花杆竖好。
“踩花山”这天,首先由“花杆头”向前参加“踩花山”的人敬酒,祝福,随后宣布“踩花山”节开始。这时,花山场内外锣鼓齐鸣,鞭炮声,铜炮枪声此起彼伏,鲜花、朋旗迎风招展,各种欢庆活动先后开始进行。青年男女有的对唱山歌,有的跳三步舞、蹬脚舞,有的跳狮子舞,还有的斗牛,整个花山场上一片欢腾。
滇东北和滇南一带苗族,每年农历六月六日过“踩花山节”。传说古时苗族战败流落异乡,想起祖先东逃西散的苦,伤心落泪。一年六月初六,祖先显灵,劝他们不要太难过,应该到高山顶上吹芦笙、唱歌跳舞给我们看。说完天上落下一朵花,挂在一棵树上。大家围着这棵树歌舞,吹芦笙,这年的庄稼长得特别好。从此后,每年六月六,苗家都要穿上节日盛装,到高山上栽一棵花树,举行跳芦笙舞、斗牛、跳狮子舞、爬花杆等活动。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爬花杆,谁爬得高,就把一个猪头和好酒奖给谁。
这就是苗族的花山节,是不是很热闹啊。
第五篇。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写写帮推荐)***1***(1993年3月2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7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1***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为发展林业,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施行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自治州的一大产业,又是一项公益事业。应贯彻以营业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合理采伐,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加快自治州林业的发展,十年绿化全州宜林荒山荒地,使森林覆盖率达百分之四十以上。
第三条自治州坚持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大力发展林业,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州、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凡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活动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1***第二章植树造林***2***第六条植树造林必须贯彻适地适树的原则,实行多林种多树种结合,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结合,乔、灌、草结合,合理确定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比例。
第七条建立以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以油茶、油洞、茶叶、八角等商品经济林基地。保护发展以木兰科为主的珍稀濒危树种。发展庭院花木果树。
第八条植树造林必须使用良种壮苗,实现林木良种化和苗木标准化;严格检查验收,切实保证质量,成活率达不到百分之八十五的不计入年度造林面积。
第九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五株。划定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责任区,限期绿化。
州、县、乡(镇)村公所(办事处)都要建立苗圃基地和植树造林样板。
城镇义务植树实行登记卡制度,年满18周岁以上,女55周岁、男60周以下,都应参加义务植树,不参加义务植树的,按植树所需费用交纳绿化费。农村实行义务工制度,完不成义务植树任务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
第十条采伐迹地必须于当年或次年更新。凡未完成迹地更新和年度造林计划的,不安排下年度采伐指标。
第十一条各级规划内的宜林地必须造林,未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第十二条已划分到户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要限期绿化。逾期不绿化的,由村民委员会收回,按先造后划、多造多划、少造少划、不造不划的原则安排。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荒山由集体组织造林经营,也可以坚持荒山公有的原则下,组织和发动群众造林,谁造谁有。第三章森林资源保护
第十三条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及林区的野生植物和动物。
森林,包括竹林。林木包括树木、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零点三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和宜林荒山荒地。
第十四条保护森林资源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要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防治森林病虫害的护林体系。第十五条森林防火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属常设机构,应列编定员。
(二)全州每年十二月至翌年六月为森林防火期,三至四月为森林防戒严期,在此期间在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禁伐林区、飞播林区、封山育林区、乡村林场、水源林、防护林、风景林、科学试验林、采种基地、母树林属重点防火区,要组织专业扑火队,配备护林员。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接以报告的单位,应立即组织扑救。
(五)林区的防火设施及护林宣传牌等护林标志,任何人不得破坏。
(六)有林地区的村寨要制定护林防火措施,防火区要实行轮流巡山值班制度,做好经常性的火情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内采矿、采石、采沙、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确需在林区内从事上述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林地占用费。
第十七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林区剔剥和收购树皮、挖取树根、采集野生花卉资源上市以及在中幼林区内采脂,确属特需的,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禁止毁林开荒。对25度以上的陡坡地应逐步退耕还林。对次生林、灌木林、低产林的改造,应报到县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县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乡(镇)林业站批准。
第十九条自然保护区、禁伐林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林区、石山区、幼林区和具有天然更新能力的疏林地、采伐迹地,由各级人民政府明令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在封山区和封山期内不得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生活活动。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薪柴消耗量,积极推广使用节柴灶,提倡以煤、电、沼气代柴。农村住户要营造薪炭林,对不营造薪炭林又不改灶的农户,必须交纳育林基金。有条件使用其他能源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县级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限期停止烧柴。逾期不改的,按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
(六)项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防治森林病虫害。对于调出调入州内的林木种子、木材,必须经过检疫;发生森林病虫害时,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防治;发生严重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紧急防治措施,防止蔓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禁止砍伐珍稀濒危树种,确属特殊需要砍伐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州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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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八)非法猎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野生动物、出售和收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和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第九章附则***2***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同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