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9月在湖南考察期间,非常关注乡村治理和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情况,强调“基层公共服务关键看实效,要提高针对性,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要把村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阵地建设好,完善充实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调谋求“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为通过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集中力量办成了很多顺民心惠民生的事,解决了大量农民牵肠挂肚的问题,全省“三农”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存在短板和弱项。比如我省农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凸显,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面临较大压力,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3920元,城镇化率为57.22%,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农村公共服务滞后和质量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亟待破解。

一、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至关重要

公共服务具有满足公共需要、保障公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改善社会福利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能。

多年来,湖南农业大学课题组运用计量模型,跟踪研究、实证分析公共服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内在关系,发现农村公共教育、科技服务以及电力、水利、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生产、非农生产、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均具有显著影响。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有助于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至关重要,也是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我省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优化农村公共服务——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政府兜底、市场参与、社会协同,更加突出“公平为先”“质量为要”“城乡协调”“供需匹配”取向,适时适当拓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内容;持续探索优化公私合作供给、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支持力度。

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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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湖南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方案(20**-2022年)》已编制出台,我省花垣县、邵阳大祥区、双牌县、韶山市等4个县市区入选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应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数字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和ipv6部署建设,完善域名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建设布局;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破解“数字鸿沟”“数据壁垒”“数据烟囱”,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村民少跑腿”。可借鉴推广浏阳高坪镇“智慧高坪”、益阳资阳区长春镇紫薇村“紫薇云”等通过智慧治理平台预约办事、家政服务等方式,打通联系服务村民“最后一公里”;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方式,为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环保、安全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赋能”。

三是“还权赋能”

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民主体性”原则,主动创造条件使农民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之中。比如可结合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三湘e监督”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村情民事,通过实时投票、点赞等形式,请村民参与村级重大公共事务、热点问题的事前意见征求、事中进展监督、事后实效评议,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的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