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牢牢把握“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工作主基调,咬定奋斗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扛起乡村振兴主体责任
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责任。先后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区级领导联乡包村、一线调研、率先垂范。区委理论中心、区政府党组先后4次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政策,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对衔接资金等重大资金事宜进行研究;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文件。行业部门切实履行牵头主管责任,组建工作专班,拿出实招硬招,全面落实本部门本领域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加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管理培训,严格落实“一村一队,一队3人”和“五天四夜”派驻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多次组织扶贫业务骨干、乡镇扶贫干部、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开展政策培训。特别是针对驻村帮扶单位网签率不达的问题,召开专项推进会,对三家单位进行了约谈,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狠抓有效衔接,有效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全区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有效衔接。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全区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现象。2022年共资助学生3380人,资助金额达230.29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551人,资助金额30.45万元),为4008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贷款金额32294.9万元。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参保资助政策,对易返贫致贫人口、五保低保等特困人员给予参保资助,共资助10685人,资助金额305万元。易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人员及稳定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出台《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排查贫困户危房(窑)57户,现已全部改造完成,完成率100%,消除住房安全隐患127处。落实饮水安全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对全区209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工程及分散工程全部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水样265份,水质全部达到合格和基本合格标准。投入700万元,对37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5万余人。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综合认定办法》,严格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共保障城乡低保3747户6211人,发放低保金1603.36万元,特困供养金625.728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08万元。落实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全区脱贫户参与种植尖椒达到3000余亩,每户平均收入2000元,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消费扶贫的通知》,全区累计消费帮扶金额80余万元,累计投放小额信贷1650万元,带动脱贫户600户,财政贴息823.02万元,户均增收3000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今年省里下达我区任务是2252人,其中省外就业260人。目前已完成2307人,省外务工就业275人,均已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245人发放交通补贴9.87万元,为60人发放稳岗补助3.28万元,为92人发放外出务工奖补9.2万元,确保行业部门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三、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重点任务取得实效
(一)健全防治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出台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真正做到“遇困即扶”,从源头上防止致贫返贫。建立完善脱贫人口数据监测体系,在区、乡、村三级设立信息采集员,现已全部在岗。
(二)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1+7”后续扶持政策,重点加大对371户663人搬迁脱贫户的后续帮扶。目前有劳动力的117户搬迁户全部有就业人口,181名劳动力通过务工全部实就业,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享受三项产业措施扶持比例达到65%以上。
(三)严格资金项目使用监管。先后出台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自查“回头看”的通知》,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只增不减要求,将衔接资金列入本级预算资金,在去年165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达到1700万元,已按照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全部匹配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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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2023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指示和安排,做细做实防返贫动态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