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农业结构的思考

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思考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由过去的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同时,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剧,农业发展的目标、条件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已从过去的资源约束为主转向以需求和资源双重约束为主;农产品供求的主要矛盾开始从供给总量不足的数量问题转变为供求之间因品种和品质不适宜而形成的结构问题和“农民增产不增收”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要注重有效配置农业资源

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质是合理、有效地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农业资源,使之发挥出更好的效果,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合同定购制度,使合同定购数量与价格的确定能切实起到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发挥价格杠杆对农民进行结构调整的激励和诱导作用,除了反映在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方面外,还集中反映在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水平;在政策上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流通环节进行合作,构造新型的流通合作组织,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弱小的农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保证。

对土地资源进行进一步规划,一方面围绕区域比较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开辟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产业链条,在国内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特别是培育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生产和加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资源整合,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验和创新农业生产的新的机制,新的组织形式,在农产品品质一致性、农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优秀农产品推广、农业生产要素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突破,实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农业经济发展的后劲的目的。为适应农产品国际竞争要求,加快劳动力转移,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和应用农业机械技术作为农业发展的目标,加大农业固定成本的积累和农业投资力度,逐步加快农业资本积累的步伐,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生产成本中固定成本的增长。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要注意利用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

在加入世界贸易体系后,我国可以在有限度地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前提下,对国内农业实施适度的保护政策。所谓有限度就是只开放部分农产品市场。这部分市场的开放,一是不能冲击国内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就业,二是开放的目的主要是调剂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余缺,支持农业生产结构的转换。所谓适度保护政策是指在不违背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体系有关农产品贸易协定的条件下,根据中国国情和财政实力,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给予必要的保护,并对农业生产进行扶持。

根据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格局,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措施要分别确立长期措施和短期措施。由于“绿箱”措施以政府提供一般性服务、农业安全和环境保护为主旨,免于削减义务,用好“绿箱”措施是政府长期战略。当前,中国在部分“绿箱”措施的实施领域还不具备载体,如缺少行业组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绿箱”措施的应用。另外,短期内国家财政收入的预算约束,也不足以支持“绿箱”措施的深度实施。从中国现阶段看,关键是增加农民的收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黄箱”措施以补贴和价格支持为主,对国内农业生产的支持作用更大,更直接,短期内农业政策,以“黄箱”措施为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