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与监管机制的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贾圣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东平县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与服务,为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东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萌芽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止2010年底,全县发展到500家,注册资金7.6亿元,入社成员3.5万户,带动农户17.3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58%。纵观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底全县合作社总数为8家、2008年底为196家、2009年底为372家,2010年底为500家,分别比上年增长24.5倍、93.62%和34%,入社成员和注册资金均有大幅度增加。二是覆盖范围扩大。合作领域由初期的种植、养殖业发展到覆盖全县粮食、油料、蔬菜、林果、水产、畜禽六大支柱产业,形成了一大批以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林果、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机械、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社。覆盖区域由村内逐步扩大到跨乡、跨县、跨市,直至跨省。合作社为成员服务范围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三是兴办主体多元。在已成立的500家合作社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20个,占总数的24%。君丰棉花产销专业合作社是依托山东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创办的,通过发展棉花生产基地,带动2万多户棉农走上致富路。产业优势辐射带动型150个,占总数的30%。依托有机蔬菜基地成立的接山乡国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大力发展有机蔬菜,使成员纯收入高出非成员35.4%。农业专业大户带动型145个,占总数的29%。王传民是斑鸠店镇有名的“大蒜王”,他发起成立的世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蒜薹、大蒜3万吨,

带动了当地大蒜产业的快速发展。村“两委”干部带动型45个,占总数的9%。新湖乡范洼村党支部书记鲁德生牵头成立的华信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部、省、市、县建立了稳定的技术指导关系,通过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水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技推广(科研)部门带动型37个,占总数的7.4%。惠农硬质小麦种植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是县良种场,该合作社成员已遍布县内8个乡镇及周边县市,实现了硬质小麦种植良种化。其他类型3个,占总数的0.6%。四是工作重心转移。针对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的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

二、经验做法

东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利好政策,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热爱合作事业的工作队伍。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县、乡、村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会议、标语、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兴办合作社的意义、方法等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到来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加大了学法、用法、执法的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里成立了由分工书记、分工县长牵头,农业、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各乡镇村也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在县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列入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

重要内容。由分工县长提议,县直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解决合作社建设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促进其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县经管办设立了专门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合作社登记注册、制度建设、民主管理、会计核算、盈余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并会同畜牧、林业、水产、农机、水利、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系统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工商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办理登记;财政、国土、税务、金融、供电、交通等部门也结合行业实际,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便利,给予政策支持。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培养造就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业务辅导员队伍,全县先后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长、乡镇分工领导、经管站长、合作社理事长、会计等人员,参加了农业部、省、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10场次,受训360余人次。通过县乡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基干民兵、入党积极分子、阳光工程、合作社带头人、会计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合作社自行组织培训1000余场次,23000余人次,使广大基层干部、合作社经管人员、业务辅导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培树先进典型,打造品牌产品。为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选择10个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行为,良科棉花种植生产合作社、耀峰花生产销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示范社;银山镇树民养鱼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社;世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中共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合作组织”称号,被泰安市首届农业产业化发展论坛组委会等评为泰安市“十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合作社开展“三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和商标注册活动。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21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注册商标6个,其中著名商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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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加强民主管理,合理安排利益联结机制,既要保护出资人的利益,更要保证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最大限度地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发展环境再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社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的过程。所以在这项工作中政府要有一个正确定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在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要经常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调农业、工商、财政、金融、税务、交通、国土、供电以及农口各主管部门关心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发展,引导合作社发展,服务合作社发展,为合作社提供有利于发展的政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巧立名目,向合作社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杜绝损害合作社权益问题的发生。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经常宣传合作理论知识,推介合作社发展的好典型,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舆论支撑。

(本文作者贾圣华系东平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