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制度

大竹县气象局是受达州市气象局和大竹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担负我县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服务工作,是基础性科学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一、大竹县气象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本县气象工作思路和长远规划,承担政府赋予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观测环境的保护。

(二)参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县市、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防,组织指导防御雷电、大雾、暴雨、寒潮、洪涝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归口管理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氢气球安全施放管理工作

(三)气象行业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气象警报系统、气象探测以及气象信息网络,主管气象基础设施、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

(四)管理全县气象预报警报、短期气候预测、城乡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有关建设规划项目气象资料的审核

(五)组织气象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县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资料的收集和防震设施管理及灾害评估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构政务(服务)公开内容

(一)天气预报、警报、专题和中长期预报的发布

1、审核全县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上的天气预报产品;

2、负责发布公众天气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提供气象灾害鉴定证明、环境气象预报和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紧急警报;

3、组织实施气象灾害跨县市、跨地区联防,为政府及时提供气象防灾减灾决策依据;

4、负责电视气象节目、12121气象咨询台、天气警报系统、气象信息网络等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

(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公开

1、负责全县建设项目防雷工程图纸审核、依据防雷技术规范,签发《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

2、承担全县防雷安全管理和年检以及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质量跟踪检查、竣工验收;

3、负责计算机电子系统防雷工程技术管理,检测验收;

4、负责全县防雷设施年检,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签发《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三)气象观测与探测环境保护制度公开

1、承担地面气象要素的观测、统计、上报、发布水情、雨情、旱情等气象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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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竹县气象局政务(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气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仆意识,根据气象部门所担负的职能,管理和服务按照大竹县气象局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为保证政务(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本局由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和督察。投诉电话:622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