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思考

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6-4-810:06:38

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根据主席会议安排,6月6日至13日,市政协文教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对我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调研。宋林岭主席、朱纯国副主席、焦希勃秘书长参加了本次调研。委员们首先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通报,然后到两县一郊,分别听取了汇报,并深入到平定娘子关镇河北村、郊区河底镇河底村、盂县北下庄乡东河村等乡村,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访谈、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而对全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需强化的工作措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把握。

一、基本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于以往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合作医疗,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

1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目前,我市平定、盂县、郊区三个农业县区已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益农民比例和通过补偿农民满意率均比较高。平定县作为全省15个首批国家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国家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0元,人头统筹资金共计30元。截止目前,平定参合农民210564人,参合率为83.3%,享受住院、门诊、健康体检等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农民191244人次,补偿总额达544.35万元。郊区作为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于今年元月18日正式启动,对参合农民实施省、市、区三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1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5元,人头统筹资金共36元。截止4月底,参合农民120521人,参合率84.24%,享受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农民208人,补偿金额10万元。盂县作为我市试点县,于今年5月13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工作已全面展开,于6月15日前完成筹资工作。市、县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0元,人头统筹资金共计30元。目前参合农民179513人,参合率为75%。

(一)认识统

一、组织得力

为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行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全市二十件大事之一,纳入了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市委书记程步云多次关注并要求办好这件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快推、全推、推好。同时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三个农业县(区)及其所辖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中心,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并下发了相关政策性文件,为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导;三是实行分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积极引导

为提高农民的自愿参与意识,把做深做细宣传工作作为搞好合作医疗的关键环节。各县(区)、乡(镇)、村层层召开动员会、宣传会,党政领导带头入户,乡镇、村干部全方位动员,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节目,传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永久性标语,出专栏、板报、出动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反复向农民群众讲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好处以及解答就医报销等具体问题,解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三个农业县(区)共建立县、乡、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495个,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行业整顿和验收,实行动态评审管理,全市形成了三级齐抓共管的新型合作医疗服务网络。

(四)深入调研、制定方案

为了把握实际情况,三个农业县区都精心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基线调查方案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级设立起付线,科学确定补助比例,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平定县经过一年的运行,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运营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在维护实施方案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和优化方案,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切实减轻了农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努力提高了救助保障水平。比如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基金沉淀较多,农民受益面窄的现象,在2004年底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县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及时修改了实施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平均补偿比例从26%调整到35%,农民感到满意。

(五)加强监管、取信于民

合作医疗基金由县(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管理,统一在农业银行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自求平衡”的原则,做到了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

4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各县区、乡镇都成立了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乡都设立了公示栏、投诉箱或投诉电话,每月对合作医疗工作及报销补偿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督查,使整个合作医疗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农民群众的参合权益也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年多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开展时间短,在运行过程中

还有许多不够完善之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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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五”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筹资、管理、监管机制,筹好、管好、用好每一分钱。

(十一)建议运行一段时间后,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乡(镇)推开试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统筹总额,人头统筹资金可由现在的30元提高到60—90元,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政策、规定,制定和出台县、乡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