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思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
进行这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新型农村和作医疗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农民对对“新农合”的满意程度,了解国家关于农民问题的政策及其落实情况,进一步了解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展情况。由于条件有限,我只对本村的情况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我通过与村里负责人座谈,实地参访村民等方式进行了解“新农合”的参与情况、农民对于“新农合”的认识情况以及农民对于“新农合”的满意情况。
我在网上搜集到国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展和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
我调查了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本地“新农合”的基本情况。
“新农合”是农民群众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新农合”不光是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参与具有城镇户口的人也可以参与,本地2010年参合农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加上各级政府补助的80元,参合农民今年每人的筹资总额为100元。根据上级政策和该县的具体情况,他们确定了合作医疗基金设置和具体报销比例。合作医疗基金分家庭财户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参合农民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纳入家庭财户,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报销比例为50%;省、市、县补助资金实行全县统筹管理,用于对住医院病人、慢性病人及家庭财户基金用完后的门诊费用的报销补偿;慢性病病人按40%的比例报销,家庭财育基金用完后的门诊费用按20%的比例报销。住院按乡镇、县级、县外三级,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门诊费用最多报销100元。乡镇住院不设起付线、不分段,一律按50%报销;县级起付线200元,5000元以下报30%,5000元以上报35%;县外起付线800元,5000元以下报20%,5000元以上报25%;平产每例补助100元;外出探亲、打工住院,以县外医院的起付标准,按县外医院报销比例的70%报销;大病统筹报销封顶线为20000元。
(二)“新农合”的参与情况。
通过与村里负责人的谈话得知,我村现居住有1056人,除去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外共有875人,2010年我村农村户口的人参合人数为769人,占我村农村户口总人数的87.89%,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预期目标。我在县政府网站上查到:全县共有45398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5.97%,我县也达到了国家的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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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对“新农合”的理解。
我在村上随即调查了150人左右,其中大约有60%的人认为“新农合”是国家的一项便民政策,参与“新农合”不仅可以报销一些医疗费用而且还算是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有将近10%人是“从众心理”见别人入了自己也入了。
(四)本地村民对“新农合”的评价。
我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人对“新农合”还是比较满意的,据这些人反应:参加“新农合”可以为老百姓省不少钱哪,特别是有慢性病需要住院的的人,他们对此评价特别高,而且还为“新农合”做宣传劝大家都去参加。但是由于我们当地的具体情况,有些村民的反应不是那么积极,据他们反应一年看不几次病,而且都不是什么大病,感冒发烧的在卫生室里看了还不给报销,在医院里看病倒是能给报销但是医院里的医疗队伍又不行,一年花20元钱没有多大用处。还有村民反应在报销的时候如果是在大医院看的病还得经过小医院的证明,这要是没有关系的话有的时候很是不好办,因为小医院里的不给证明不说服务态度不好不好,真的很令人生气。通过对当地村民的调查我发现本地“新农合”存在一下几方面的问题:
1、在下一级医院能治好的病,如果你去上一级医院去治疗是不容易给报销的。比
如说在市级医院里看病要想报销医疗费用必须有当地的医院和县一级医院的盖章证明,只有当地的医院和县一级医院治不了的病才能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去治疗,如果能治得了,它们是不予盖章证明的,也是不予报销的。这就大大的限制了农民就医的选择权,有些小病向感冒发烧或者是做一个健康检查可以在当地的医院或者是县一级医院里治疗,但是大病虽然县医院里也能治疗但是就县医院里的那医疗条件谁又能敢在那里治疗啊,谁又能敢拿着自己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开玩笑啊。。当然对于有关系人来说是可以做到的,但是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解决所有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是那么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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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我在县政府网上查到一下信息:
为确保新农合健康运作,定陶县还启动了慢性
病报销,扩大了报销人群比例;提高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加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积极做好回访,及时调整方案;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参合农民权益;全面开展对参合农民的免费健康查体及建档工作;针对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药价仍然偏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管理等还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等实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价格的监管,尽快实行全县药品集中招标,在全县统一药品价格,统一医疗收费价格,统一单病种限价标准,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坚持大额报销农民回访和报销公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严肃查处不按合作医疗章程办事、损坏农民利益的现象;及时整合卫生资源,合理调配医疗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争取资金,整修业务用房,增加仪器设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们这里的变化没有以上提出的那么便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负责,尽早做到以上的承诺。尽早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