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督查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近期国务院、市政府、市水利局及县政府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使用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持续开展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整改活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整改”活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配置安全设施,夯实安全基础,严格用工培训和特种设备使用,强化现场管理,预防和控制一般事故,消除人为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认真按照国发[]23号文件要求,温家宝总理7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所作六条指示(内容是: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行政和社会舆论监督;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朱宪生局长8月1日所提六点要求及翼春楼副局长传达的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张才明副县长7月28日所提六点安全工作要求〔内容是:迅速贯彻国务院常委会议精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长期坚持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事故和隐患问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安全;共同努力,严防死守,确保全年目标实现〕。深入开展四大行动,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持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局面和稳步提高趋势。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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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至9月20日为督查整治阶段。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按照“四制”(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和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开展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打非”(打击非法违法水利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对严重违章行为绝不手软。

9月20日至9月30日为复查阶段。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将制度建设督促到位,将排查的隐患整改到位,并防止反弹。

10月1日至10日为总结提炼阶段,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要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提炼好的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迎接检查并上报,推动安全工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