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及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务实奋进,开拓创新,现就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防范、保平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了单位防汛包片分工,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二是全面开展水旱灾害隐患排查,汛前派出9个检查组下到乡镇村逐一查找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发现安全度汛隐患3类13个问题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落实水库度汛计划,加强水库巡查,根据往年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及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度汛预案,对存在问题的水库都采取限制蓄水,对部分病险水库都限制0.5-1米水位;四是修订完善了各类水利工程预案和应急预案。修编完善水库调度方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187个;五是落实了非工程措施,储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资,落实好水库安全管理员160人,指导完成防汛培训与预案演练2次;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加强各类水工程防汛调度,及时掌握和发布防汛信息,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二)抓项目、补短板,水利工程建设稳步前行。一是加强水利项目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从城乡供水保障能力、防洪抗旱除涝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水安全现代管理能力四方面谋划项目投资191.51亿元;二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了新丰街镇林坊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了沙窠、石溪等3座小
(一)型,大坑、烧粥2座小(2)型水库的建设任务,其余9座小
(二)型水库完成前期招标准备工作,预计7月底开工建设;*县竺油水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审查,并获省水利厅批复,预计8月开工;株良镇世厚村洪患村镇河流治理工程已完成岸线加固、清淤,正在进行前期招标准备工作,预计9月开工;*县第二水厂扩建及城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管网建设项目已开工,第二水厂扩建正在编制初步方案设计,预计7月底开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完成专项债申报,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预计8月底开工;*县水库灌溉渠道工程已组织中铁水利设计院、抚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进行了测量设计;桃木坞、搓口抽水蓄能电站已与中核集团下属的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合作协议,目前正在做选址规划。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批复142个,资金2679.50万元;按照时间节点发放移民直补资金,完成直补人口30325人,发放资金455.28万元;完成了117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及麻源、双港口2座水电站清理退出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做好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行合同评价工作,制定了《*县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优化了水利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2年水库物业化管理招投标已挂网,预计7月底开始实施;全县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已拆除2栋危房,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抓治理、强监管,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二是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等用水定额标准,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对供水企业、自备水源企业、水电站的计量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督促落实水资源管理措施,缴纳水资源费;四是加大水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及市民广场等地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海报300张、悬挂横幅18条、节水宣传帽子200顶,《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600份;五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节水载体建设;六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河湖卫士监督执法、春节及两会期间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共600余人次,巡河1600余公里,执法车辆120余台次,共查处非法案件3起,行政罚款5万元整,联合公安、交警、当地乡镇派出所联执法10余次,在全县境内共查处打击非法囤砂点10余个,有效打击和遏制我县非法采砂现象;七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安全检查30次,对排水、防涝、水库、水电站、堤防、及农饮工程安全运行检查26次。
(四)抓河(湖)长制,促和谐,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凸显。一是调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县级总河湖长,县长任县级副总河湖长及抚河(湖)县级河长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架构,落实河湖长138人(其中县级河湖长16人,乡级河湖长12人,村级河湖长110人)。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巡湖,截至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6余人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280余人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二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印发《江西省2022“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排查“清四乱”问题12个,清河行动问题20个,已向各责任单位发放了督办单,正在整改推进中;三是利用好民间力量,强化巡河、督查管理,联合团县委常态化推行“我是‘河小青’生态**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和定期组织“民间河湖长”护河、清河、巡河行动,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投身保护母亲河、推行河长制工作;四是以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为抓手,持续加强农村河塘沟渠治理和清淤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美丽乡村,已向省水利厅申报了双湖村、林坊村两个水生态文明村的材料。
(五)抓廉政、优作风,水利政治生态更加清朗清明。
一是严格落实了“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
二是开展3.23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传达市、县纪委文件通报,加强了本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三是深入开展“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弘扬“八种正气”,治理“八种风气”,提振了干部的干事热情,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提升了机关整体形象。四是加强了日常监督,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强化局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及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抓党建、促提升,水利服务能力不断完善。一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了“模范党支部”创评工作,努力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巩固了“三化”建设成果;二是创新“党建+”模式,全面创建“红旗飘扬·水润**”党建品牌,推行“党旗飘在一线、支部建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员教育、涉水宣传、河道治理等多项工作融为一体,建立“党建+业务+服务”的河湖管理制。组建重大工程临时党支部,局党组书记下沉一线指导,项目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干部到项目一线锻炼,落实复杂问题在一线解决举措。以“党组成员带队、党员干部先行”的方式逐个抓实督促今年防汛备汛工作,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先锋队下沉社区组织参与核酸采样和封控,服务群众达3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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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继续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计量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节水载体建设,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控设施后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的巡查、检查和打击力度,强化对砂石运营过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问责力度。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
5、继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水利项目招投标中执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投标、异地评标。
6、继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持续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八扬八治”深化作风活动建设,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