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县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5月底出台了《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责任。及时成立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河长制办公室。全县梳理登记河流337条、水库101座,其中列入省市县河湖名录71条。x江、x江等24条县管河流由县四大班子领导担任县级河长,设镇乡级河长329名、河长制工作人员373名、村级巡河员x名,实现“河长”网络体系全覆盖,为河全制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建立制度,保障运行机制。7月13日,我县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县20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县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激励制度》等7个相关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县级河长联络单位、镇乡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了河长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等制度,为推进全县河库渠管理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提升能力,开展交流培训。6月23日,召开全县63个镇乡、24个县级联络单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的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会,并现场答疑解惑,同步建立全县河长制工作交流群,及时统筹安排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一盘棋”推动河长制工作。
(四)营造氛围,全员积极参与。通过网络、标语、广播、会议和印发宣传手册、传单、倡议书等方式,全面及时宣传河长制工作,群众自发通过投劳、筹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河库渠治理。同时,公布全县河长信息名录,在主要河流、大中型水库、各镇乡管辖主要河库渠等地的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502块,及时通报全县工作动态,印发工作简报7期,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河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全面摸排,做细“四项清单”。“四项清单”是“一河一策”的基础,更是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县四大班子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开展情况摸排,x江、x江等省市河流的县级河长分别开展踏勘3次以上,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24个县级河长分别组织联络单位、相关部门和上下游镇乡共商治理方案,县级河长调研河长制工作36次、研究会商28次。按照要求,63个镇乡均完成“四项清单”的报送工作,针对清单核查中部分单位对问题摸排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的问题,拟制《县河(库、渠)问题摸排登记表》,统一摸排问题和重要指标。同时,全面启动全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为问题查找、一河一档建立、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奠定了基础。。
(六)因地制宜,做实“一河一策”。拟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参考模版)》,要求各单位在做“一河一策”时必须针对摸排问题,因地制宜列出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尽量以项目为支撑,全面统筹规划分年度明确项目,避免问题大同小异、方案千篇一律,确保方案做实做细,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我县委托专业机构已完成x江、x江和x水库“一河一策”方案初稿编制,正在进行修订完善,其余22条县管河流和团结水库已核定编制费用,确定由专业机构统一编制,镇乡河库渠将按要求于今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方案。
(七)上下联动,开展“四项行动”。从20x年开始,我县财政每年安排580万元,对镇乡按河流多少、面积大小、工作量多少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以“清河、护岸、净水、保水”为主题大力开展“四项行动”,县、镇乡两级河长及县级河长联络单位,对所负责流域和辖区内河流集中进行饮用水源地保护、砂石整治、河岸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有害水生植物打捞处理。截至目前,全县河流共打捞水葫芦、有害水生植物以及白色垃圾近2000吨,排查出河道、水库安全隐患点20个,发现并查处x江占用河道非法建设7起,非法采砂和超范围采砂各1起。
(八)全面深入,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长效机制,成立督查组,自7月25日起,分组不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报,限期整改,确保河长制工作和“四项行动”不断深入。
(九)上级调研,充分肯定成效。7月11日,x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到我县调研指导团结水库、x江西平段和x水库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7月21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副市长一行到我县调研指导魏城河河长制工作情况。8月4日,省政协副主席、x江省级河长,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一行来我县,调研指导x江x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各级领导来我县调研,均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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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突出重点领域,狠抓污染治理。狠抓“10+1”小企业取缔工作,对重点行业开展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年底前全面取缔x江禁养区养殖场,完善限养区粪污处理设施,严格规范粪污处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农药化肥增长率严格控制在0.6%以内。全面执行禁采决议,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明年5月起实行全面禁采。
(六)突出长效机制,畅通联席协调。进一步完善河长会议、督查考核等制度,理顺运行机制,畅通上下游、左右岸河长联席渠道,形成河长会商、巡河常态化,充分整合资源,有效发挥河长的核心作用,形成河长工作长治有效。
(七)突出抓实抓细,做好防汛减灾。各级河长要扎实开展日常巡河,认真履职,抓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河道畅通,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险工险段整治维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平安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