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利局 区农林农机水利局关于“放心肉”工程的实施方案
【摘要】
:我局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通知》(自府发〔2002〕45号文)和《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贡府发〔2002〕61号文)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将“放心肉”工程我局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通知》(自府发〔2002〕45号文)和《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贡府发〔2002〕61号文)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将“放心肉”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我区畜牧业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为繁荣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特制定我局“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畜产品供应已从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食肉的安全与卫生已逐渐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染(带)疫问题更是成为直接影响畜产品品质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已经加入wto,畜牧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就更加成为必须加以重视和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在全区实施“放心肉”工程,切实提高和改善畜产品卫生安全质量,不仅能够保障全区人民吃肉安全,还将为促进我区畜产品外销,繁荣和发展地方经济做出贡献。
二、建设内容
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上市肉品无规定疫病。从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起,在筱溪农贸市场开始启动“放心肉”工程,九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凡上市销售(含调运、外销)的动物产品必须经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产品。
(1)上市猪肉产品受检率达100%;(2)切实搞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区上市的猪肉产品是没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病的合格产品;(3)畜牧部门要认真抓好“自贡市放心肉准入”专用印章的管理、发放和使用。凡确定的每个“放心肉”示范市场,都要挂牌和公告实施“放心肉”工程的主要内容、做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动物防疫监督首问责任制和先行责任赔偿与追偿制度。
(4)畜牧部门要配合工商、经贸、质监等部门切实搞好市场准入制、销售点信誉凭证制、赔偿制,认真履行职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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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加强检疫管理,做到“定点屠宰,到点检疫,有宰必检”。
检疫是发现疫病、消灭疫源、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具有保障畜禽安全和产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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