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
*省*市聚焦乡村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推行标准化改革,用标准引领、依标准治理、靠标准检验、拿标准衡量,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目前,已形成涵盖基层党建、乡村治理、法治建设等*大领域、*个大类、*个项目的治理标准。
一、实事求是建标准
*市根据各领域、各行业的不同特点,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全市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紧扣实际提炼标准。标准化包括标准和规范,标准对事,规范对人。*市按照“标到事,事到岗,岗到人,人有责,责有行,行有范”的原则,坚持标准要具体到事、具体到岗、具体到人,人必须有责任、有行动、有规范,形成基层干部群众普遍遵循的“易记住、可操作、能推广、可考核”的工作标准。如针对部分基层干部“三个半天”(上班之后懵半天,不知道干什么,懵完之后又做半天,做半天之后回到家里又想半天,有时候想到什么事情没有做,半夜都睡不着)的工作状态,出台“一会三比对,做到任务清晰;三看三上门,做到民情清楚;三办三反馈,做到问题清零”工作规范,明确每天上班开一次短会,把上级要求、昨天情况、今天工作进行通报并安排落实,再走访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项目,对群众反映的易事即办、实事快办、难事联办,帮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低效的、高强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用20%的精力守住基本底线,用80%的精力投入事关发展的大事。
二是分步实施推行标准。治理标准化按照试点入轨、集中攻坚、深化推广、总结完善“四步走”方式推进。第一步,全面梳理治理标准体系,在各县市区分别选取*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发挥其示范、突破、带动作用。第二步,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标准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基础较好的集中攻坚、全面合标,基础较差的统筹推进、逐步合标。第三步,以治理标准化的先行先试,带动其他领域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全面铺开,不断增强全市标准意识。第四步,继续完善全市标准化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治理标准化经验,凸显标准化治理效能。
三是督查评估检验标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对治理标准化重点任务实行“周调度、月暗访、季考核、年评价”,对季度考核中连续排名末位的实行约谈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市标准化办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督查发现问题紧盯不放、追根溯源,及时进行交办反馈,并在下一次督查中进行回头看;市财政对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给予专项奖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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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注重力量协同,夯实治理深度。设立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治理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对于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定期调度、会商研判、专项攻坚等工作机制,实行月度重点工作“清单交办”制。由市标准化办向牵头责任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同时交办任务清单,缩短“条”“块”衔接周期;能由部门或属地自行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需要跨部门解决的复杂问题,由工作专班启动“吹哨报到”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力量共同研究解决;需要深入研究、争取上级支持的疑难问题,及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了面上工作整体推动、重点问题快速解决、共性问题集中攻坚。各级各部门都成立领导机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党政主导、专班主推、部门主责、属地主体、群众主角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推动乡村治理走深走实。
三是注重群众参与,拓展治理效能。坚持群众的事让群众参与群众办。全面推广“屋场恳谈会”群众工作模式,按照“宣传宣讲、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凝心聚力”的原则,推动政策在群众家门口宣讲、民意在群众家门口听取、矛盾在群众家门口化解、难题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发展在群众家门口谋划。探索“*村明白人”机制,把退休教师、党员干部、致富能手、热心公益的普通群众等组织起来,引导其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乡村振兴助推员、乡风文明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创新推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落实”机制,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密切配合,落实摸底排查、多元化解、引导分流、定期回访等工作要求。创新“红黑榜”“厚德同心积分银行”机制,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内在动力。
四是注重动态更新,提升治理精度。把“计划、执行、评价、推广”的闭环管理机制运用到建标、用标、达标等各环节,让标准在实践中更科学、更完善。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推行了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千村美丽、万村整治”标准治理工程,全市共建成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余个。高度关注群众需求,把群众的身边小事作为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推进民生实事暖心、安心、顺心,建立“小事不出村,服务不缺位”标准,将低保申领、宅基地审批、老年优待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等业务办理权限,下沉至村为民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优化办事流程,确保群众“一站式”办结。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市级指导意见主要是对当前最紧要、最紧迫的工作进行最基本的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从“有一标一”的被动响应向举一反三的主动治理转变,丰富标准内容、完善标准体系、实现标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