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治成果,坚决扭转去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确保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两级政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专项工作以“两节”“两会”和重要时段安全为抓手,重点突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控,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教育的力度,积极做好应急处臵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全年以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大检查、督查和督办力度。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促使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交通运输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安全
1、明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和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及各公路分局为国、省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为县乡村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1经营企业为所管辖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排查治理的重点为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处、窄桥、平交道口、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点段。
2、明确重点整治路段。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要求,确定来安境内的s
312、g104,全椒境内的丰乐大道、s331,定远境内的s10
1、s334,凤阳境内的s30
7、s207,明光境内的g10
4、s309,天长境内的g20
5、s312为重点整治路段,境内的南洛高速、合徐高速和合宁高速为重点管控路段。
3、实行路长、段长、片长和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制。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滁州市应对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滁政电[2011]39号)通知要求,认真履责。在正常天气条件下,要坚持每周路面巡查一次;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路长每天路面巡查不得少于4次,段长不得少于8次,片长和直接责任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臵。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县乡村道路面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完善道路标识标牌标线。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道路标识、标牌、标线的巡查和监管,发现遗缺要及时增设。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加密设臵个性化提醒标志。
5、加大治超和路面巡查力度。各固定治超站点和流动治超大队要加强路面和源头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坚决予以打击,对重点货源单位要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出厂(站)运输车辆不超限超载。路政巡查人员在春运和特殊2时段要按照每县市不少于15人,分重点路段和区域包保巡查,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二)客运企业安全
1、加大客运源头管理力度。各客运场站要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和车辆安全例检等制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六必查”:即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情况必查。否则,坚决不予出站。
2、推进客运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确保稳定、积极推进”的原则,引导客运经营户加快公车公营公司化改造步伐,对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变相挂靠的现象,要立即纠正。不予纠正的,将实施停业整顿。各级运政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的管理,加大对农村客运市场“黑车”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3、严格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客运企业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责,切实把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管住、管好。企业法人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经常与从业人员沟通交流,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012年,安徽交通集团滁州汽运公司将继续列为重点管控单位。
(三)营运车辆安全
1、严格安全检验制度。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率要达到100%。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上路营运。
2、所有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
3、卧铺客车必须安装具有图片拍摄回传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同时,执行客运车辆、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客运站或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
4、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管理。各客运企业要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完善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从现在起开始推进,确保在2012年底前有50%的三类以下客运班车安装卫星定位装臵。
上述工作由各级运管机构负责督办。
(四)从业人员安全
1、全面排查客运、危货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资质,坚决防止资质不符人员参与道路营运。此项工作由各级运管机构负责督办,企业主办。
2、开展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gps监控、叮嘱制度和经常性的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客运和危货驾驶员的安全提醒短信覆盖率要达到100%。
3、严肃查处客运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各客运企业要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建立违法驾驶人处理机制,对驾驶证违章扣分累计6分以上的驾驶人要采取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同时按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予以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并强制培训,对培训仍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要坚决取消营运资格。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原则。根据责任性质,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和不同程度,给予递进式追究处理。
(一)道路安全排查整治责任追究
1、凡因道路安全排查不到位、疏于日常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排查巡查的,追究具有管辖权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按不同程度给予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凡因道路安全整治不到位,未按整治期限或方案完成整治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按不同程度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因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追究具有道路管辖权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直至撤职。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追究
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追究企业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按层级分别给予约谈、停办业务和停业整顿处理;
同一运输企业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主要责任事故的,对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能达标的,要取消其经营许可。
2、凡因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不达标或没有进行安检而上路营运造成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将追究运输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上一5级主管部门的责任。
3、凡因客运安全叮嘱不到位、短信提醒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而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按查处情况,由企业落实经济处罚;行业管理单位对客运场站和企业予以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对安全员及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酿成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将追究所属运输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员的责任。
4、凡因出站超员、驾证不符而酿成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所属企业给予约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处罚,并将追究客运企业、客运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上一级管理部门的责任。
(三)从业人员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制度(总分20分)
1、对不配合汽车客运站进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制度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宣传培训的从业人员,一律给予扣5分处理;
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给予驾驶员扣10分处理;
对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或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直接扣除20分,并不得参与正常运输;对累计扣分达20分的,视情况强制进行培训或取消营运资格;
2、对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6输车辆的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由企业按规定给予处罚,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行业管理单位对企业进行约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办业务等处理。
(四)行业管理单位责任追究
1、因行业日常管理不到位、出现明显管理漏洞、发生较大事故的,在追究基层单位或企业安全责任的基础上,将追究上一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按不同层级分别给予谈话、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2、对责任追究实行跟踪督办,由各行业单位按管理权限跟踪督办,并列入安全督查内容予以复查。重大事项由局纪检组予以跟踪问责。
四、组织领导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工作在市安委会和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成立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王义成同志任组长,姬少军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科(电话:3218592),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切实发挥安全管理主导作用,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建立一套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工作并非难抓,关键是要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市局已于2011年建立了7交办、督办、查办工作机制,成立了7个督查组定期检查、督办。各交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
3、严肃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市局抽调系统内6名纪检监察人员,由局领导统一调度,重心下沉,集中力量实施督查督办。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造成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交通运输深化安全方案为切实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特制定我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是交通运输行业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遵循“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储运、治超源头企业为重点,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工作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检查、六落实”,即“检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落实安全职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落实安全责任;检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落实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落实持证上岗;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检查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整治重点为农村区域旅客运输、危险货物的运输、存储、货运站场、源头治超企业、机动车维修和检测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把交通运输经营者资质关
各企业要在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加强基础性工作,严把运输、物流、仓储、维修等企业经营者资质关。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经营者要根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车辆、装备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事宜。三是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输车辆和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完善并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强化危险品运输、存储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危险品储运企业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系统等的监控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冻保暖工作,针对冬季低温、雪多、路滑、雾多、风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抓好危险品储运领域的“打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四是严格要求危险货物车辆要按照规定安装或者喷涂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和消防设备。
(三)强化旅客运输管理。一是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结合我区旅客运输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次和从业人员,严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地反疲劳、反超速、反超载等专项安全检查。二是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旅客违规携带危险品安全检查,严格配备各项防火、救生设备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力度。一是各货运企业和源头治超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库场、站场。二是要结合区域内源头治超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定点巡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搅拌站、沙石料场站、建筑工地、钢材生产、加工企业、相关运输企业等源头企业开展深入详实的排查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保持源头治超高压态势。
(五)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检查。一是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维护和等级评定,未按规定维护和等级评定或技术等级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车辆以及未经年度审验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二是加强对非法改装、改造车辆的市场监管。要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查,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准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六)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对招聘的驾驶员应严格上岗资格审查,切实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新近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二是督促危险货物运输、存储经营者建立健全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档案。三是严格要求经营者每月至少安排驾驶人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学习,不断健全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三、职责分工
(一)局运管科、物流科、各运管所协调配合对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对危险货物储运企业的危险货物营运车辆、货运场站、仓储库区的安全救生、安全保障等设施设备进行冬季安全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对所属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组织一次全面的冬季维护。要求源头治超企业全面落实本单位治超责任制,严格履行治超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专人负责,整改合格后要签字登记,一定要确保经营状况良好和装备的齐全有效。
(二)局维管科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严格营运车辆技术安全和装备检查。对营运车辆冬季检修维护和此次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检修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员。
(三)局驾培科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行车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依法经营、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二是营运车辆驾驶员配备要符合规定,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是严格要求驾驶员坚持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三检”,遵守各项行驶规定。四是督促企业根据气象信息状况,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和及时调整运行路线,并提前做好应对的各种准备。
(四)局稽查大队要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检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从业人员资质、超员超载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等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今年11月23日至今年11月28日,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全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完成行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自今年11月29日至今年3月31日,对道路运输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局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全局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李义柱局长任组长,王国华、赵寿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检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并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危险品、客运企业运输车辆的稽查力度,重点打击无资质运营、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定期检测、超范围运营、客货混装运输、危险品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辖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排查摸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责任、措施和联系方式,切实掌握企业现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监督整改落实。局各科室、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招工作涉及公安、司法、卫生、宣传、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饵障、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各地禁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同心协力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公安禁毒、监管、刑侦、治安、法制等多个警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各警种要加强分析研究,相互沟通,密切协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及禁毒委成员单位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落实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狠抓措施落实。县禁毒办将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并将适时组织县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县禁毒办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禁毒工作绩效考核。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专项行动期问行动快、措施实、排查登记和管控效果好的单位要迸行表彰奖励,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社会治安事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四)做好信患报送工作.各乡镇禁毒办及禁毒成员单位请与8/月25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禁毒办,重大战果请及时报送县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