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环境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

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市双创办关于我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整改意见》(咸双创办函[2011]167号)和《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彬政办发[2011]62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于6月20日前报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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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全面改善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环境面貌,形成整洁、美观、舒适的景观视觉效果,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争创西部百强县奠定基础。

二、任务分解

根据市双创办关于我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整改意见》指出的问题和《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整改任务分解如下。

1、彬县太峪镇街道两侧拉煤车占用312国道随意停放、加水、检修

2、312国道彬县收费站收费亭附近有大货车逆向停放在路边,敞开车门冲洗车辆。个别小型汽车随意停在路边洗车。

3、312国道彬县城区段,大型货车双向占用路面,乱停乱放

4、香庙镇街道人行道上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5、个别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车辆号牌

6、312国道彬县段拉煤车洗车废水沿国道随意排放。(以上问题由交警大队牵头,交通局、太峪镇、香庙镇配合)。

7、小章村镇街道车辆横向停放,营运班车随意停在路中间

8、县乡道路彬县段非公路标志牌17块、墙体广告20处、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15处

9、百子沟路段存在垃圾乱堆现象

10、彬县境内公路两侧部分路段树木未刷白,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有生活垃圾

(以上问题由交通局牵头,小章镇等有关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11、县城市政工程工地围档不规划,存在安全隐患

12、彬县县城东,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占用路面。(以上问题由住建局牵头,城管大队配合)。

13、彬县财政局门前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非常严重,环境卫生差;彬县中学门前有占道经营现象;工商银行巷道口有占道经营现象;西大门对面乱堆乱放现象严重

(由城管大队负责落实)。

14、312国道彬县段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4处、非法洗车、加水摊点10处

15、306省道彬县段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2处、非法洗车、加水摊点5处

16、312国道彬县段过境路段两侧排水沟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堆积现象

(以上问题由公路段负责落实)。

17、312国道彬县段停车厂与公路搭接处未硬化3处

18、312国道彬县段路边储煤厂、碎石厂、洗煤厂无防尘抑尘设施

19、312国道彬县段部分煤厂与公路搭接处未硬化

20、下沟煤矿门前区域存在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象。(以上问题由煤炭局负责落实)。

21、彬县大佛寺煤矿门前两侧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

(由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

22、彬县大佛寺门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由旅游办负责落实)。

23、彬县鸣玉池村口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严重

24、城乡结合部没有垃圾台,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

25、彬县汽配中心门前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严重

26、城关镇莲花池村路段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27、大佛寺路段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28、南沟村区域及收费站公路两侧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以上问题由城关镇负责落实)。

29、太峪街道汽配中心出店经营,占道修车。(由太峪镇负责落实)。

30、彬县香庙街道综合市场门前两侧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由香庙镇负责落实)。

31、彬县小章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严重,管理无序,环境卫生差

32、小章镇街道堆放大量煤灰。(以上问题由小章镇负责落实)。

33、彬县水口镇街道农村集市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管理不规范

(由水口镇负责落实)。

34、彬县底店街道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35、底店镇街道存在堆放建筑材料、土堆现象。(以上问题由底店镇负责落实)。

36、彬县新堡子街道农村集市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环境卫生差

37、景村西平铁路与福银高速之间区域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土堆现象

(以上问题由新堡子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38、县乡道路村镇过境路段两侧普遍存在乱搭乱建现象,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材料占用公路情况严重

39、乡镇街道两侧广告和门头牌匾破损严重,不统一

40、公路沿线部分民宅、农田与公路没有分界

41、部分乡镇公路沿线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未拆除或未进行整修和刷白处理

42、312国道彬县段有非公路标志牌16块、商业墙体广告4处

43、306省道彬县段非公路标志牌6块、墙体商业广告2处

(以上问题由各有关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督查安排

6月17-19日,利用3天时间,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创卫办、考核办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分2组对以上43条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李继哲副组长:乔志勇

组成人员。县委督查室、创卫办、考核办各1名干部,电视台记者1名。

检查区域:永乐镇、西坡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北极镇、义门镇、新民镇、小章镇、炭店镇、城关镇(含城区)

出车单位:县委督查室、考核办。第二督查组组长:魏文科副组长:赵斌

组成人员:县委督查室、创卫办、考核办各1名干部,电视台记者1名。检查区域:太峪镇、新堡子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龙高镇、香庙镇、韩家镇、车家庄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底店镇、水口镇。

出车单位。政府督查室、创卫办。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明确任务,扎实整改。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上述存在问题,对本辖区内公路环境卫生认真进行整改,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限期销号制度,确保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3、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精心组织,考核办及创卫办要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电视台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第二篇: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公路交通环境,巩固国省干线公路加水洗车清理整治活动成果,以“畅、洁、绿、美、舒”交通条件迎接2011年全国公路大检查,支队计划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开展公路交通环境整治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有序健康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任务

1、巩固2010年12月国省干线公路加水洗车清理整治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加水洗车经营户的取缔规范工作

2、严防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

3、取缔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种植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占道经营等行为,重点整治占路(公路用地)洗车加水、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侵犯路产路权现象

4、整治车辆行驶污染公路的现象

5、取缔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经许可的平交道口。对经许可的公路搭接口进行规范管理。

6、取缔未经批准的非公路用标志标牌

7、整治公路两侧花池和绿化带的杂草、垃圾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公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路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组长: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成员: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路产保通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三、整治范围

公路沿线加水洗车清理整治的范围是。210国道、305省道公路沿线。整治重点***公路两侧

四、实施方法

此次清理整顿各大队要争取当地政府配合,以强硬措施保证整治活动有效。

1、整治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占道修车、乱排污水、种植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占路加水洗车等现象

2、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和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3、对公路平面交叉道口(搭接),按照”谁搭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服务群众、方便出行”的要求,对公路两侧的搭接处进行规范管理。未按规范搭接(搭接处应低于公路路肩30公分)或无排水设施的,由受益者按照要求规范搭接,并进行硬化处理,由各大队负责监督落实。

4、对非公路用标志标牌进行排查后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

5、公路两侧花池、绿化带中杂草杂物、垃圾,及时通知公路段清理

五、实施步骤

按照”迎国检”总体部署,从2月20日开始到3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21日-2月28日)。广泛宣传,明确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制订治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整治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10日)。根据治理方案,按辖区路线,各大队沿线对各种影响公路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集中进行治理,不留死角。

3、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3月11日-3月20日)。加强上路巡查,巩固治理成果。

4、检查评比阶段(2011年3月20日-3月31日)。区政府牵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各有关乡镇和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到位,达到规范标准和要求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组织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和沿线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专人负责制,切实负责实施沿线交通环境整治。

2、文明执法,确保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文明执法,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对迎检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国检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迎检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使沿线单位和群众理解、配合。

第三篇:开展干线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定安公路分局

开展干线公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根据(交公路发[2010]311号)精神和(琼路管[2010]376号《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通知,现结合我分局辖区干线公路路域交通环境现状,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经分局研究决定在所管养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开展公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成立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经研究成立分局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明钦(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副组长:叶敏群(副局长)

成员。莫海雄(路政股长)、陈联发(办公室主任)、庄恢旭(生产技术股长)、梁定和(机料股长)、莫世运(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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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综合整治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障是关键。各市要在满足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专项用于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各市要以本次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要把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