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

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提升城市道路环境、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打造“良好的停车环境、安全的交通环境、美好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管理精细化。针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盲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引发出来的交通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各项工作中的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尹荣华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胡细汉同志任副组长,委市容环卫科、市政园林科及委属市环卫局、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市政管理处、停车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科,阮家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月11月30日)。印发整治方案,部署整治任务,委属相关单位要把业务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委属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确保道路干净、交通安全。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整治阶段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对自查和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收集整理资料,及时上报委市容环卫科,并开展综合治理。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且短期内难以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搬迁,坚决取缔。(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市政管理处)

(二)加强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整治一是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停车行为。针对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道乱象的现象,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引导车主规范有序停放,影响通行秩序一律拖移现场,严管严罚;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无法无证的违停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一律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造成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一律问责。(责任单位:停车中心)

(三)加强中心城区堵点集中整治一是全面排查中心城区各大堵点,如:商业中心、学校、菜场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进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细化中心城区停车位规划方案,完善中心城区所有路段可以施划的停车泊位,全面做到应规尽规、应划尽划;三是加快小微停车场的建设。在火车站、商业区等城区重点地段“见缝插针”,建设小微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停车中心、市市政管理处)

(四)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做好城区破损路面、下水道、井盖的维修补缺等工作,不断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加强设施精细化管理,保障道路设施外观平整行车舒适、排水设施畅通无积水隐患、结构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坚持不懈抓好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应急抢险,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二是严格执行建材(渣土)密闭运输规定,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严厉查处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三是及时清理清运垃圾,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冲洗城区污染的路面;四是对影响交通安全树木要及时修剪,特别是匝道、十字路口转弯处的低矮植物以及影响交通信号灯等园林植物等。(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处,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环卫局,温泉、永安园林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委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真正把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基层、第一线。

(二)密切协作配合。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开展道路交通整治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考核督办。委属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台账,并及时上报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市城管执法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定期考评通报,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数据。

【篇二】

一、组织机构

成立罗源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林茂建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吴智钰、应急管理局局长游永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郑国忠、县公路分局局长孙枝荣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相关科室、各乡镇(开发区)副乡(镇)长,各派出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荣兼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城市道路、国省县干道和农村事故多发路段,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五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乱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通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体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强化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对逾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普通公路、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提升城市道路畅通水平。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积极配合住建局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推进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推进实施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域管理。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以凤南车站、闽运车站、南大路、北大路、罗中路、九大中心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部署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春运、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执法统一行动,常态严查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力组织推进渣土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路面秩序管控,组织专班不定点、不定时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渣土车各类交通乱象,坚决遏制渣土车致人死亡等恶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农村“五小车辆”违法查处力度,加强农村山区公路日常巡查管控,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公路营运客车夜间禁行制度,通过严管严控,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3.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强化警媒协作。推进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应用,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推动媒体常态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3.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5.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联合县委文明办,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组织农村劝导员开展宣传劝导活动,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岗尽责、守土有责,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落实“担当负责、提速增效”的工作作风,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集中精力抓部署协调、抓责任到人,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联防联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定期研判制度,根据辖区特点,加强对交通流量、重点事故、重点违法等情况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举措。同时,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机、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联防联治工作,持续加强沟通协调、情报共享,发挥各自优势,抓住源头,管好路面,实现管控打防互动,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护,提升服务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路面安全防护,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民警上路执勤时务必要规范穿着反光背心,佩带多功能反光腰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警务装备,防止发生民警伤亡事件。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民警的文明规范执法教育,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展现良好形象。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值班备勤。各单位要结合市、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县道安办、效能办、督查室等单位不定期组织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地也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导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确保遇有重大或紧急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坚决杜绝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

【篇三】

为贯彻“2.22”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20xx年全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保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制定20xx年全市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牧区公路三条战线,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通行混乱、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整治为导向,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确保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持续好转、农村牧区交通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目标、保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二、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一)突出重点违法。我支队管理的呼大高速要根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客运车辆违法上下客、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货车超载、车辆运输车违法装载等10类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为重点,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常态严管氛围。

(二)突出科学勤务。要针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点段,科学安排勤务,尤其要加强22时至次日6时的管控,补强夜间管控薄弱短板。要针对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今明两年基本取消的实际,积极探索、调整高速公路勤务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查控。

(三)突出精准查控。要坚持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预警、集成指挥平台调度指挥、交警执法站和高速公路出口拦截检查“三位一体”的勤务模式,网上网下结合,对视频巡逻发现、缉查布控预警的车辆,及时精准拦截查处。

三、持续开展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

(一)强化通行秩序管控。以净化国省道通行秩序为切入点,严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重点路段管控。结合国省道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全市以g109、g110、g209及省道为重点,加大警力、装备投入,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大力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我市要以g209国道为重点,打造通行秩序良好的示范国道。

(三)强化货车靠右行驶。要扭住货车通行秩序这个牛鼻子,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并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促使货车逐步养成国省道也要靠右行驶的意识和习惯。

(四)强化超限超载治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主要发生在普通国省道,要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推广学习山西治超经验,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应用国省道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引导货车进站检测。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大力整治“百吨王”。

四、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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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既要各司其职,完成工作目标,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动“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村(居)。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或新(改、扩)建同一路段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一律立案查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