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纠风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州纠风办《关于印发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09〕2号)精神和责任分解要求,自年初以来,我局作为全州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牵头单位,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纠风办大力帮助和支持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从而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力度,年初以来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保持和巩固了我州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全州现有公路统计里程8680.85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6.696公里,一级公路9.1公里,二级公路273.895公里,三级公路33.145公里,四级公路3998.154公里,等外公路4279.863公里。
一、工作成效
1-6月份,我局重点在抓巩固、抓深入上下功夫,主要从内部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搞好规范管理,优化治理环境。重点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和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健全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上路执法和上路执勤亮证制度,执法过程使用规范文书和省财政统一收费票据,统一银行交款,实行“票款分离”,“执收分离”。到目前,执法投诉案件为零。同时,会同州物价部门加大对节日期间公路“三乱”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一件查一件,有一件处理一件,绝不姑息,1-6月未出现公路“三乱”反弹现象。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实现我州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各部门都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工作上形成了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交通部门牵头,州纠风办组织协调,公安、林业等部门积极参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把协调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管理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使各项任务的落实有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
(二)强化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
⒈强化教育培训。治理公路“三乱”,必须抓好源头,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法人员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交通、公安等部门针对上路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
⒉健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项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州交通局、纠风办、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联发的《关于建立××州公路水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西交联字[2008]2号),在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同时,各单位都把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把各种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向广大群众公布,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与督查力度
年初以来,交通局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加大了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年初以来运政部门出动宣传车4台次,挂宣传条幅10条,发放宣传提纲300余份,把公路“三乱”的内容、交通运政承诺和服务的内容以及举报电话宣传到户,有效遏制客运票价乱涨价,乱宰客行为。二是向客运站、货运站驾驶员宣传,在行驶中如发现有公路“三乱”情况及时举报,至目前未发现有乱设卡、拦路收费行为,未发现有超越执法地点拦车检查和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
(四)依法实施处罚在执法过程中要求做到“六不”。一是考虑不应当考虑的因素或不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的;二是处罚动机不良,目的不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的;三是相同情况、不同处罚,不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又不能说明法定理由的;四是行政处罚违背社会公认的常理、道德、习惯的;五是作出行政处罚时受个人非理智的情绪所左右,独断专横、态度粗暴、反复无常、宽严失度的;六是未查清违法事实、情节或认定事实、情节有误,就轻率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使自由裁量权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说明低于或高于的法定理由。
(五)积极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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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进一步规范执法执收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各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上路执法执收行为。
(三)建立健全公路和水上“三乱”查处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创新体制,要认真分析研究公路“三乱”的深层次原因,从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执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本方法和措施,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