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管理现状与特点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现状与特点为重点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当下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为依据,从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现状与特点、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建议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为全面提高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管理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现状与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农村生活水平不断进步。当前农村的公共关系管理组织的发展运营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现状与特点为重点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关系到国家整体的小康水平建设,在农村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体现。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是由农民自发的建立的,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帮助农民在农业生产生活、个体经济的发展建设方面做出相应的管理。农村行业性管理组织主要针对政府和农民自身都无法管理的一些农村行业,对其行为进行协调指导,同时,为行业中的农民或个体商户提供对应的公共服务。当前,我国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在发展特点主要是由相同物品的农村个体商户建立,由农民自己组织参与,由经济管理组织对组织管理中的商户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在社会经济体制竞争力,加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改变当前农村经济结构。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是由农民自己组织建立的,为提高农村个体商户的经济竞争力,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1]。在当前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运营中存在诸多问题,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发展是由农民自己组织建立的,所以在管理组织中农民是组织的主体,对主体有决定权,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将组织经济利益作为重点。同时,行业性管理组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在运营的过程中要积极的带动农村个体商户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动力。由于农村行业性管理组织由农民自己组织建立,所以在发展建设中要综合提升个体商户的经济利益,相对公平的对待经济商户的发展。
2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2.1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在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对相关的问题以及合理的经济地位进行规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农民依靠自发的道德进行评判,这种管理机制不能够保障在农村行业性管理组织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性,对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
2.2农民主体地位不明确。在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明确,在实际的工作中依然由政府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做决定,管理组织没有话语权,农民的主体地位得不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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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龚文艺.新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2):
11.
[3]雷兴长.农村行业性公共管理组织的现状、特点及对策[j].社科纵横,2004(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