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交通压力的工作意见
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加,交通压力日益增大。但有的限制明显不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合理调整,以缓解压力,让人民更加满意。
有的限速不合理,比如旅游路限速40公里/时,明显太低;有的限制右转不合理;有的丁字路口限制直行车辆通行不合理,比如济洛路堤口路接口,舜耕山庄接口等;有的右转车辆在接近路口时应可以暂时和公交车道并行,取消目前的限制,如经一路天桥接口、经十路、舜耕路接口等;现在停车场明显偏少,车辆太多无处停放,可以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多设一些路边停车场多划停车线,方便群众停车。
一、关于旅游路等限速的问题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时,关于限制的时速值需要遵循如下几个标准:
1、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城市主干道最高限制时速为50公里,城市快速路限制时速可提高至60公里。
2、在道路建设时最高设计时速的限制。因为道路设计部门在道路设计时,根据道路的转弯半径、弯道长度、弯道间距、高架路防撞墙的最大设计受力强度等技术因素,确定了道路的最高设计限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限速标志时,不能随意突破这个最高限制值。
3、旅游路、顺河高架路建设部门提供的最高设计限速值是60公里。
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限速度标志时不能随意设置最高限速。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只能在国家相关标准、道路设计最高限制值范围内设置最高限速。旅游路、顺河高架路最高限速是60公里。
二、关于济泺路堤口路路口、舜耕路千佛山南路路口等“t”型路口限制直行不合理的问题
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
(二)、
(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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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八是大力倡导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积极鼓励、倡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错时、有偿开放内部停车场,允许社会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停放。同时加强公车管理,公车不到住宅小区“过夜”,减轻小区停车压力。
九是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停车产业发展。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减免税费,简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合理降低停车场经营成本,积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十是倡导低碳生活,加快现代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倡导使用班车上下班,鼓励市民群众采取公交车、自行车、步行、拼车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减少单体交通。同时,对公交线路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对客流分散的“偏僻线路”由财政给予补贴,通过快捷方便的公共交通,吸引市民选择公交出行,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