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使由于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4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在市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全市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单位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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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加强部门配合。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的向市政府汇报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影响交通安全主要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消除隐患。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客运企业、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开展集中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企业要限期整改。

六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月20日、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交通管理部门要以“严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宣战”为主题,在市中心启动集中宣传活动。并协调新闻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报道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报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大力宣传四项违法行为整治成果,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重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远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地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七要加强督导及信息报送。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将辖区整治情况及报表于每周五9时前报交警大队交通处。(联系电话:*)交警部门要于3月31日15时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