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建设在我心中”心得体会[五篇]
规范化建设在我心中
自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来,本人认真学习《玉林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等材料。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掌握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精神实质、重要性,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加以学习和领悟。通过学习,有了一些个人的心得和体会,特别是作为一名战斗在反腐败一线的检察干警,我认为:
一、要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区检院及我院下发关于“规范化建设年”通知和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基本原则,为我们开展好活动提供了方向标和路线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特殊意义和现实针对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各级党组织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专项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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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2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探索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筑牢起规范司法的监督防线。
我们要摒弃“规范化建设”活动只是一时一阵风的政治活动的错误思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干警,自身不规范不执行相关规定,谈何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应当在实体和程序的执法办案中自觉“规范”各种行为,并养成规范办案的习惯。只有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才能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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