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研究

建立我市农村公路路政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要求,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的**公路形象,实现“福民强市”宏伟目标。针对我市农村公路实际情况,需建立和不断完善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责任,由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规划等部门公路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审批范围及权限进行监管,杜绝越权、违规(法)审批二是县级、乡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对矿产企业、大型运输企业,由县政府年初签订责任书,收取超限超载保证金,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由乡政府派专人不定时对签订责任书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会同公路及相关部门形成监督机制,源头和路面治理相结合,共同遏制公路超限运输行为三是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能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二、明确职责、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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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每年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路政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由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各村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公路管养的好坏作为对乡、村工作的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奖惩挂钩。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科学管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利用37个路政管理站,实现网格无缝隙管理。各路政管理站和中队坚持周联系村制度,月例会制度,季联席会议制度,把日常巡查与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改善公路通行环境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重解决违章占道、过村路段脏、乱、差、集市贸易等较难治理且容易回潮的问题,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联动流程进行处置。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出

行环境,保持我市农村公路良好的路容路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