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思考与建议

对“城中村”改造的思考

摘要。城中村问题给我国城市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解决城中村问题成了我国各城市的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城中村的概念、类型、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造对策,侧重论述了城中村的概念,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保障城中村的顺利改造。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概念:问题;对策

一:前言

城中村是我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中,城中村现象表现突出。19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城中村问题尚未显现,1990年代中后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周围土地被大量征用。由于城市政府要在农村土地房屋补偿和村民安置方面支付巨额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为规避巨额成本,城市政府选择了绕开村落迂回发展的思路,导致了城中村的出现。

城中村,既是村落历史的遗物,又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活体。有的学者称之为“都市里的村庄”。

由于城中村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建设、景观、社会治安、社区文化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及矛盾,影响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发展秩序,引起了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概念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城中村内涵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角度认识。

李培林(2002)从亲缘关系出发,认为城中村实际上就是一种由血缘、亲缘和宗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联结的“大家庭”。

赵过渡等(2003)从职业结构的角度,认为城中村是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区内农业用地已经很少或没有,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的主要指标上已完成向城市社区的转变,但在基本素质上仍缺乏城市社区的内涵特征的村落。

张金望等(2005)从居住形态和社会形态对城中村进行定义,认为城中村是急剧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居住区域、人员和社会关系等就地保留下来,没有有机参与新的城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仍然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初级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区。

谭媛媛等(2005)从文化角度,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中主要以传统情感维系为纽带、以初级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区,包括城市周边原农村居住区域和进城务工人员聚居区。

也有的从管理方式出发,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中仍然保留和实行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和管理体制的农村社区,其管理组织是村委会,常住人口是村民。

综合来讲,笔者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张,广大近郊农村耕地被征用同时被纳入到城市建成区内,由于受到城市化的影响,出现谋生手段多元化、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文化的多元化、物质设施的现代化,但仍以土地为主要经济来源、以初级关系为纽带、以农村管理方式为主、本土文化仍有顽强的生命力,从而形成的不同于传统农村和现代城市的特殊区域。

简单来说,城中村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区域的范围内,仍然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造成的特殊现象。城中村长期保留农村建制,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已形成封闭的小社会,难以按照城市管理体制实施管理,其规划、建设长期处于混乱无序和低水平状态。

由于城市的迅速发展与扩张,城市政府在征地时为规避成本绕村而过,政府部门在规划、国土等方面管理不到位,城市政府没有为低收入人群和外来人口解决好住房,城中村农民失去土地以后怎么生存发展,这些原因导致了城中村问题的突显。政府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必须改造城中村。三:城中村的类型

一般研究者认为,城中村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处于繁华市区,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二是处于市区周边,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三是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

四:城中村改造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土地产权不清

由于我国特有的历史形成的城市与乡村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性矛盾,城中村各种矛盾的根源在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元土地制度在多元市场经济体

制下形成的土地经济矛盾。城乡土地的不同产权制度造成城中村的根本原因。

(二)、农民思想观念的问题

我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已有成千上百年的历史,受旧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俗的影响,对农村改造有一种潜意识的抵触情绪,他们虽然向往城市生活,但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将来农村变成城市后景观会多么优美,道路会多么整齐,环境会多么宜人,而是更多关心改造后没有了房产和土地,不但没有了自己原有的资产,而且又失去了谋生的手段,从“有产者”变成了“无产者”。村民相对来说多数文化素质低,在劳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弱,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业,对将来成为市民是否能享受到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等一系列福利待遇存有疑虑,多重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农民对农村改造的积极性。

(三)、决策者的疑虑

保护古城,建设新区,虽然是城市规划的决策,更是城市政府意志的反映,但在实施规划中政府也将面临很多的问题。要推进城市化的进程,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拆农民的房子,改变农民祖祖辈辈的生活习俗,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不了农民切实的问题,很容易遭到农民的反对,重大决策不能实施,政府管理者的政绩很难体现出来,决策者对农村改造也会产生疑虑。

政府提供的廉价出租房太少。城市居民住房尚不宽裕,政府无力也无暇顾及外来劳工人口的住房供给;开发商也不会投资于预期收益小、风险大的廉租房,城中村恰好为如此大量的外来人口提供了低租住房的空间,同时也为市场就业能力较低的村民提供了收入的来源。

(四)、经济利益的制约

城中村的改造,影响最大的是农民的利益:

1、农村景观要变成城市景观,要拆掉农民的房子,回收农民的土地,房屋拆迁和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定得低了农民不接受,定得高了政府和开发商谁也负担不起

2、农村建设占地大,农民多数是独门独院,闻听要改造,立即就会乱搭乱建,圈地造房,要满足这些投机者的要求,成本就会提高,而改造的难度也就更大了

3、农村中很大一部分集体财产,改造后怎么处理怎么分配,这些农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处理不好,也会造成农村改造的消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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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游宏滔.小城镇“城中村”规划相关问题的探索.城市规划,20049,36-39

[9]叶鹏,徐晓燕,汪路.合肥市“城中村”改造初探.建筑学报,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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