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路政大队与地方派出所加强治安防范处置公路突发事件联动机制

处置公路突发事件联动机制

为认真贯彻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处置突发事件管理办法》的精神,切实抓好我大队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石安路政大队现有的防范资源,力争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为我大队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管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组织指挥,在开展具体联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服从总队、支队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体联动的实施,充分应用人防、物防、技防

等手段,夯实基础,强化配合,进一步提高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有效控制刑治安案件的发生,达到人民群众安全感普片提高,实现发案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1、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整体联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注重长效投入

2、开展整体联动要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防范工作要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人人都要在整体联动防范中充分发挥作用

3、“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人力配合得当,指挥运行良好高效

四、健全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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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神,在行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涉及本大队和本区域的事件要义不容辞、积极主动予以处置。

3、大队整联动应急分队与群防群治组织要加强联系,有机协调配合。接到指令后迅速、及时赶赴现场。

4、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中,全体参战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自觉履行职责。对延误战渎职、失职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