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职责[五篇材料]
第一篇:路政大队职责路政大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路政法规、规章,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二、根据支队制定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标准,制定本大队路政工作计划及措施。
三、负责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
四、审查有关路政许可事项,监督各项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保护公路养护作业施工安全。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保持路政管理的连续性、完整性。
七、依法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八、坚持路政巡查,全面、及时、掌握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的变化情况。
九、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路政许可档案、路政处罚档案、公路赔(补)偿档案、路政强制措施档案,上报路政管理工作各项统计报表和工作简报。
十、办理支队交办的有关事宜。乡宁公路段
治理公路“三乱”领导机构组长:崔起发副组长:任喜良
成员:付耀龙
曹建平
吴润生
闫亚宁
耿满成
张林堂
杨建军领导组办公室设在:
路政大队
监督电话:61139912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职责
1、根据分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部署和安排,成立治理公路“三乱”领导机构,实行“谁主管、
2、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文明执法宣传教育。
3、对本辖区域公路进行每周2-3次巡查,纠正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受理和查处公路“三乱”等违纪违法行为。
4、不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占用或借用被检查对象的财物,敲诈勒索被检查对象。
5、尽职尽责,严格执法,保证所辖区内公路无“三乱”。
6、接受群众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公路分局监督电话:2116553路政大队监督电话:6113912行政执法①
第二篇:路政大队工作职责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督导,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修复受损公路设施,维护高速公路及标志、标线的完好。
2、负责路产案件的审核、备案,并对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检查指导路政中队路产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依据授权审查许可所辖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有关事宜,并对施工保畅和上级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依据授权许可管辖路段内的超限运输,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工作。
5、负责制定年度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对所辖路政中队的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6、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路产变更移交工作,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档案。
7、负责路政法律文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对所辖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服装配发、巡查车辆、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路政管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报送所辖高速公路的道路通行情况。
10、组织、参与所辖路段采取的路政行政强制措施活动,组织、参与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案件的执行。
11、负责审查新招录路政人员的资格,组织开展路政业务培训,建立人员管理信息库,定期报送路政人员管理信息。
12、负责路政执法活动的公路“三乱”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完成分公司、路政支队交办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路政大队各项职责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制定本市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考核指标的措施。
二、宣传贯彻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
三、负责本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控制工作。
四、审查并依法上报特殊占利用公路许可。
五、坚持上路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六、维持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现场秩序,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建立本市的路产档案、路政处罚档案、许可档案等各种档案、台帐,按时统计上报路政报表和相关信息资料。
八、负责本市路政装备、器材、服装以及管理工作。
九、进行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政治思想、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十、公示路政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路政案件、路政处罚、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工作流程等事项,实行政务公开。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中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大队的工作及考核指标,具体制定中队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考核指标的措施。
二、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法规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三、依法实施本辖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受理、上报辖区内的各类路政案件。
四、及时制止、处理路政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五、监督、检查各类路政许可的实施执行情况,确保路政管理令行禁止。
六、每月上路巡查时间不少于20天,提高巡查质量,加强现场管理。
七、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督促搞好施工路段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
八、搞好内业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九、做好装备器材及票证、印章等的使用和保管。
十、负责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村组和居民建立有效的联系联动机制,努力变路政管理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
十
一、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职责
1、根据路政支队下达的路政管理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
3、负责所辖路段路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查处违法利用、侵占、挖掘、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4、组织对辖段内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查处,并及时上报;
5、负责路政案件的处理及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处罚的审批把关;
6、对占(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报告上报路政支队,对批准的特殊占(利)用公路事项进行查验、监管;
7、组织对辖段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维持辖段内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负责大队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路政人员的日常上路、仪容风纪及执法情况,负责查处路政人员的违纪案件;
9、参与有关公路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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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1.负责大队路政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装备器材、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有关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