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原因及防治
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相比,它具有车速高、通行能力大、运输费用省、行车安全等四大优点,其中车速高是其最显著的优点,也是高速公路同其他公路的根本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高速公路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越来越显露出它的重要性。目前,各类机动车辆大量增加,驾驶员队伍日益壮大。道路交通过程中车辆之
间的冲突和事故也日益增多;特别是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里程的增加也随之增加,其中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多。结合我在高速公路上工作的交通管理实践,分析一下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追尾事故,即在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跟在后面的车辆与前方车辆之间的距离过近,与前方车辆的尾部发生接触或碰撞的事故。简单点说,就是后车与前车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造成追尾事故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许多车辆的行驶速度非常快,有的甚至是超速百分之百以上。对于行驶速度,平时司机只注意时速,而不注意秒速。当车辆在干燥路面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每秒行驶11.111米;每小时60公里速度时,每秒行驶16.667米。据测算,如果机动车以90公里的时速行驶,一旦刹车失灵撞上前方行驶的车辆,事故的损害程度就相当于从10层楼高的地方掉下来;与此同时,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就如同足球的守门员守点球一样,驾驶员发现险情直到做出制动这个决定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但由于车速过快,往往导致人的反应能力大大下降;同时,在这一反应过程中,汽车已经走出一段距离。根据来自大陆汽车俱乐部的母公司澳大利亚iag集团的数据显示:一般情况下,车况良好的汽车若以60km/h的速度行驶,在驾驶员发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后,踩下制动踏板前所走过的距离约为26m左右。由于车辆行驶速度与人的反应速度成反比、与制动距离成正比的关系,使超速行驶成为追尾事故的首要原因。
2、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会使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大大下降,判断能力失常,于是对于与前方车辆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估计也会失常;甚至有的驾驶员在开车时就睡着了,闭着眼睛、把手放在方向盘上,任意车辆高速行驶,达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地步,发生追尾事故就再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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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车辆超载。这也是引发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许多核载只有5吨的车辆,经过一些人的改装或改型,实际载重量能达到20吨以上。由于这些车辆严重超载,使车辆的各种安全性能都下降,原来的动力都难以保证车辆在超载状态下按正常的时速行驶,如果遇到一些上坡处,时速通常只有10—20km/h,远远低于目前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60km/h);并且,由于这些车辆前行非常的吃力,车辆尾部还会排出浓浓的黑烟。这样的车辆对于后方正以每小时100公里(而在实际中80以上的小型轿车的行驶速度均超过这个标准)的速度行驶的车辆来说,几乎是处在浓烟中的静止物体;特别是在夜间,这种情况就更增大了后面车辆的行车危险系数,既使前车亮着后尾灯,对后来说也相当于看不见。
3、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在夜间,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追尾事故,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车辆停车造成的。在高速公路行驶中,由于发生故障、燃料用尽或者迷失方向找路等意外情况,车辆就随意停在路面或路边,即不开启报警闪光灯,也不设置警告标志牌,这无疑就为后方的来车设下一枚地雷。
追尾事故的危害后果是相当大的,一般是后方车辆上的人员、财产要遭受巨大的损失,现在高速公路上许多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往往就是由于大中型客车与前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