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执法能力建设思考
党的*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具体落实到地税机关,我理解就是要结合我们行业特点,加强税务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征税,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水平。下面,仅就自己多年从事基层工作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已在法制建设中逐步显示出了它的突出作用,依法治税已成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税务机关所有对外活动,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审批、政策落实、纳税服务,都要在法律框架下依法完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提高整个队伍的执法能力,解决依法征税、科学管理、队伍建设及优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方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方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方能使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具体地落实到我们税务机关。
一、坚持依法治税,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灵魂
依法治税始终为税收各项工作的灵魂,省局在年初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反复强调。但在具体实践中,仍有一种口号与实际脱节的感觉,不能够有效执行。一是在组织收入工作中,依法治税精神没能得以有效执行,存在着围绕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围绕地方政府发展指标控制收入,围绕省局欠税考核指标处理收入等问题。收入质量不高,欠税不真实等与依法征税原则相背离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在税务执法中还存在着文书不规范、程序不统一、职责不明晰的问题,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中制度不完善,难于落实的问题,影响了依法治税的进程。三是外部执法环境对依法治税仍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如在软环境建设上,个别部门片面曲解,造成我们执法难度加大,而基层局又要承担着政行风建设的责任。所以在执法中,不能完全按法律程序公事公办,要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一些意见,要妥善处理好执法与软环境建设的关系,难度很大。还有在税务执法中的司法保障问题,干部执法中人身安全问题,都很影响着依法治税的有效执行。
解决这些问题,还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是在收入计划安排上,能否变硬性考核指标为指导性指标,注重收入质量管理。仅以通榆局为例,由于县政府给各乡镇下达了收入任务指标,且为黄牌项目,与财政拨款挂钩,致使一些乡镇为完成收入指标,对乡镇地税分局给予了“软、硬”兼施的压力。为此,它们采取了一些较为可行的措施:一方面在内部制定了收入指标考核的五条原则,其中将出现虚假收入也列为黄牌指标,并明确指出哪个单位出现虚假收入,要追究责任人和分局领导法律责任,以文件形式将此文件发至各级政府。另一方面及时向县政府建议改对各乡镇下达的收入任务指标为发展税源指标,完不成收入任务,又没有税源的,地税分局无责任,乡镇政府承担责任。这样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收入质量的问题。二是在欠税考核上,要从测重考核欠税增长率转到欠税增长率与欠税真实准确率并重上来,对查补税款形成的欠税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解决因查补税款入库难而产生的一部分新增死欠。三是尽快制定全省统一的税务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如税务稽查卷宗标准式样,税务违法案件卷宗示范文本,查处税务案件具体实施步骤等等。四是理顺软环境建设与依法治税的关系,积极向各级政府宣传好税收法制精神,取得各级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五是加快税务司法保障体系建设。
二、加强基层建设,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基础
税务机关的所有执法行为,大都发生在县以下的基层局,所以基层工作是重中之重。省局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上已加大了向基层的倾斜力度,基层设施建设的投入,人均经费的增长,干部培训力度的加大等等已说明这一点。但我省地税系统基层建设上的历史欠帐太多,所以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加强基层建设,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
在队伍建设上,要树立新时期的治税思想,以人为本,有效执行。有效执行是地税管理的核心,贯穿和覆盖着整个地税工作。所以地税系统在队伍建设上要着重树立有效执行理念,提高全系统有效执行力。
一要树立新的人才观。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全方位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建立一套鼓励、保护、发现敢为人先、敢于创新人才的机制。领导者提高执政能力,全员提高执法能力。要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解决干部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可采取上派、外派锻炼等办法,拓宽领导干部的视野。应建立系统的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定期系统脱产培训,在人才培养上要舍得投入,敢于投入。
二要树立新的效率观。要用科学的眼光,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在有效执行中,要突出这个“效”字;要用邓小平理论,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去衡量这个“效”字。不求高、大、全,要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求形式上是怎样落实,要注重看实际结果执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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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完善服务体系,是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保障
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是在税收实践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税务机关执法能力的有力保证。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在税务系统内部,建立起以政务公开为载体,以规范执法为标准,以办税服务窗口为落脚点,创建诚信征税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将服务工作贯穿税收工作的全部。提高服务能力,是提高税务人员执法能力的基本要求。服务能力按照对象分,从内部讲,包括对上级部门和下级单位的服务能力;从外部讲,包括对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服务能力。
提高服务能力首先要拓展对服务的认识,不仅从观念上要增强税收服务意识,还要从思想意识当中拓展对服务的认识。要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大服务观做起。其次是税务机关的职能决定了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让各级政府满意,让全社会满意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不同角度着手,拓展服务范围和领域。即,税收要服务于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政治稳定和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的协调。这不仅是贯彻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必然体现,是对税收服务观的补充和扩展。再次是要加强税收服务的基础性工作,要从小处着眼,以小见大;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要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载体。最后是提高干部服务能力,也就是素质建设。既可以通过系统培训,也可以用典型引路;既可以在系统内学先进,创一流,也可以借鉴系统外服务行业的规范作业;既可以在系统内创造评先争优的氛围,也可以参加全社会的争创优质服务活动。在全系统创建一个良好的服务文化氛围。